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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3372 19
2011-05-20
  从商业角度来说,论文其实相当于作者的产品,而作者就是其生产者,作者向杂志社投稿应该是一个发盘的行为(当然现在是收不到稿酬啦),作者应该有向多个杂志社发盘的权力,最后视杂志的名气,稿酬的多少而定,到底发哪一个杂志。当然,最后只能选择一家,一稿多发不仅违背学术道德,当然也违背商业道德。
  如今,杂志社往往要求作者只能投一家,在其决定不录用了之后,才能改投他家,真不见得合理。就好象找工作一样,同一时期只能面试一家单位,等到人家不要你,你才能面试其他单位,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不得一稿多投,只是杂志社强势地位的霸王条款吧!当然,多少也有点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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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0 15:39:02
支持你的观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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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0 15:41:39
如果你愿意支付多份审稿费,那没问题。如果你投的杂志有些没收审稿费,并已经开出处理你的稿件却最终你将稿件给了其他期刊,那他们的劳动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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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0 15:43:59
我觉得lz说的合理,就跟找工作一样的,如果等一个公司拒了,才去投另一个,那现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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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0 15:44:21
而且找工作知道结果一般是一周内,投稿动不动一两个月的,等得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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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0 15:45:01
难道你向一个公司投简历,还得给他交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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