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践是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的过程,既是主体“改造”(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客体的过程,同时也是客体“烙印”于主体身心的过程。实践是感觉和知觉的唯一源泉,因而是认识的唯一源泉,虽然,不是认识的唯一直接渊源。
实践首先是一个客观物质性的过程,只不过是有人这种特殊物质参加的客观物质性相互作用过程。只要该种过程发生了,无论是否有意识的指导,它本身就是实践,就会对人的身心产生某种“感觉烙印”。
人在实践中绝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所以绝不是“物自体通过外在刺激,刺激人的感官,然后得到感性认识,……”而是在人与物的相互作用中,一方面人改变物,另一方面物也改变人(至少会使人与之接触的器官发生某种“变形”),并在其相互作用-改变过程中“展现”出物所固有的属性和规律,从而把后者“烙印”于人的感官之中,使人获得某种感性认识,……
也就是说,实践并不都是理性的,在人类的意识发展到较为高级的理性认识之前,类猿人(最早的古人)或者婴幼儿们就已经开始了最初的实践。如果不是这样,就无法解释“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个命题了。
2、人是认识的主体,更是实践的主体。所谓实践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既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也是客体“烙印”主体身心的过程。实践因此成为感觉和知觉的唯一来源,因而也就成为认识的唯一来源。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但认识还会受认识的影响,亦即别人(包括前人、他人)的认识和自己的即时性意识(意识流)也会影响人的认识,从而使意识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变,呈现出与直接感知不同的种种形态。
3、真正的事实是物理过程(有时还包括化学的、生物学的相互作用过程以及社会—历史性的相互作用)。小狗没有理性思维,但仍与外物相互作用;放在桌子上的重物,没有感觉,但仍与存在于其外的桌子相互作用。实践是人这种特殊物质与它物的特殊相互作用,人之外的事物的相互作用只不过是普通物质之间的普通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