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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3
关于智慧的本质是什么
为什么人对客观事实现象的感性认识,不能认识到事实现象的本质;而人对客观事实现象的理性认识,却能认识到隐含在事实现象背后的事实本质?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绝对的吗?它们存在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吗?理性认识与智慧是一种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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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主体的认识首先是对于客观事实(真与伪)的认识;其次只有在前面这个基础上才是价值(善恶与美丑)的认识,这是一个肯定之肯定层层缩小圈定目标的过程,当然,从自我意识的认识过程之中由于存在着对于客观事实的不完全信息性,自我意识总是存在着瞎子摸象的现象,有的瞎子可能只是摸到象的大腿,有的瞎子可能只是摸到象的尾巴,有的瞎子可能只是摸到象的身子。。。。。。但是,我们不能说绝对没有一个瞎子可以能够接近摸到象的整体,如果给任何一个瞎子机会再次摸象,他或者她可能会不仅仅再是第一次那样下判断结论只是摸到象的大腿,也许是同时也摸到象的身子。。。。。。等等,这样越是全面就越是接近事实的真相,因此,一个摸到象的身子与大腿的人一定比只是摸到象的身子人更加了解大象,而一个摸到象的身子与大腿和尾巴的人一定比只是摸到象的身子与大腿更加了解大象。

“绝对真理是从主体对于世界的认识的完全信息、信息对称或者确定性(同一性)的角度来说的,主体对于世界的认识过程现实中是不可能完全信息、信息对称或者确定性(同一性)的,哲学认为认识是一个现象到本质的认识,其实,这个现象认识是相对的现象认识,也是相对的本质的认识,比如,你现在肚子饥饿了,正在准备买几个苹果来填饱肚子,你为了避免浪费和效用最大化,在选择苹果时总是想最好选择几个刚刚好填饱肚子同时苹果的品质质量又是最好的,避免挑选到有里面虫子搞烂的,在这个过程中你手掌的感觉神经会去感觉判断这个苹果体积是多大,你眼睛的视觉神经看到到这个苹果的表面是不是好的,有没有虫眼,当你拿来吃时感到这些苹果的味道都是甜的,嚼起来很脆,这个过程就是一个从苹果的现象到本质认识的过程,你用手掌和眼睛一起并用认识的这个苹果时肯定比单单用手掌感觉的认识要更加本质;但是,如果再加上一个用嘴巴味觉品尝和手掌与眼睛认识当然要比只是用手掌和眼睛认识要更加本质,可见本质认识是相对的本质,因此,现象认识也是相对的现象。依此类推。。。。。可见,也许虽然人对于客观事实的认识是不可能绝对完全信息,但却是可以接近、逼近的过程,这个过程我称之为肯定之肯定。

主观过程用逻辑学来表示就是:一个人的主观意识感觉到的信息只能(也只有)存在两者情况:㈠、可能完全=(符合)真实存在的信息;㈡、可能(不完全符合)真实存在的信息。是主观信息与真实存在信息的(交集),㈡又可以分为两者情况:、是主观信息(这个集合)与真实存在信息(这个集合)存在交集(真假混杂);、主观信息完全不符合真实存在的信息,即主观信息(这个集合)与真实存在信息(这个集合)没有相交,不可能是㈠的情况也不可能是㈡中的情况,完全是相离的状态,也就是说是完全间假没有一点的!从认识论来说,认识者要想完全达到㈠这种状态是不可能的,但是可能无限逼近。所以,认识者希望对于认识对象认识的过程是从㈡中的情况――㈡中的情况――无限逼近㈠的情况。

而价值主体对于自身与环境之间的价值认识,正是基于自我对环境的的的基础上来判断那一种东西对于自身是真的有价值,那些东西对于自身是(不真)的有价值,由于人对于真价值假价值的认识和判断都是相对的,所以,有没有或者是否更加有价值的认知也是相对的。所以,我认为,这个价值的认知过程是一方面通过人的神经中枢系统感觉认识到的真价值与价值的相对比较,即相对于体验者对于世界的真价值涉世深浅即感觉认识从而领悟能力和相对于作为一个判断者的体验者对于世界的假价值分辨能力而言的。
比如,一些因为感觉神经失灵(真)而饮食过量得到肥胖症和肠胃病与高血脂的人,每次吃饭时都感觉自己没有吃饱喝足(相对于他们的感觉神经来说),可是事实上呢?他们已经吃饱喝足甚至营养过剩了,这时说明他们的感觉神经器官和神经中枢系统的感觉认知已经不可靠有偏差了。
当一个人主观上的感觉神经器官和神经中枢系统的感觉认知已经失灵(真)和不可靠有偏差时。这时我们就需要借助比较客观上的更加精确的科学仪器的测量和观察。还是以上面的例子为例:如果些因为感觉神经失灵(真)而饮食过量得到肥胖症和肠胃病与高血脂的人,通过医院的非常先进的科学仪器的测量和观察发现原来他们每次吃饭时都感觉自己吃饱喝足的状态其实这时并不是真的刚刚好吃饱喝足,而是过度的饮食量已经超过合理量的20%,那么,如果他们想要不因为过度的饮食量得肥胖症和肠胃病与高血脂就必须在没有感觉自己吃饱喝足的状态的80%(即八成饱)之前时停止进行饮食,反复训练感觉认识那个合理状态的饮食量与控制自身的行为,这个过程就是一个价值事实认识的肯定之肯定过程和对于非价值事实判断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这个问题我上面瞎子摸象的例子与以前看、摸与吃苹果的认识对比之中已经说过,表达了我认为自我意识对于客观事实的认识是从相对感性到相对理性、从相对现象到相对本质、从相对无知到相对可知的认识过程,这个过程是主体对于自己原来的主观错误荒谬认识的否定之否定和对于客观正确真理认识的肯定之肯定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其实,这也是我认为一个智能系统之所以他或者她(它)的认识是否属于智慧理的性逻辑思维的标准关键,如果一个主体系统不能够通过实践(即与环境的互动、接触)之中对于自己原来的主观错误荒谬认识进行纠正的否定之否定过程和对于客观正确真理认识进行继续的肯定之肯定的螺旋式上升过程,那么,这个系统即使现在是最具有完美全面的信息库和记忆能力的系统也绝对不可能是属于真正的具有智慧逻辑思维的系统。

而人类本质智慧在形式上与其它具有对于自己原来的主观错误荒谬认识的否定之否定和对于客观正确真理认识的肯定之肯定的螺旋式上升过程特点的控制系统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是这种认识学习能力的层次不同而已,人类现在毫无疑问是已经发现的所有控制系统这种能力最高的一种。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出来!我上面来说的人的自我意识事实判断即对于去伪存真的过程和价值事实认识的确定性过程,其实就是把自我意识看作为一个信息反馈系统来看待的,也就是说,我把人的自我意识对于真善美的确定过程看作为一个具有信息反馈的控制系统的信息反馈过程,当然,这个过程不仅仅是信息真伪的确定性过程,同时还包括主体系统对于作为信息载体的物质、能量事实的使用是否符合自身标准需求的判断过程。难道我这样的分析不具有客观性吗?这适用于任何具有信息反馈系统的任何生物甚至智能系统的控制过程呀!



另外,我们不要把人的自我意识的认识过程想像的太神秘了,如果作为一个研究对象来看待,其实人类的思维本身就是具有客观性,从形式上来说人类的思维与其它生物智能的信息系统的功能机制甚至人工自动化的智能系统也应该没有什么区别本质的区别,但只是在程度上才出现了很大的等级上的区分,人类必须承认人类这个物种也是从原来比较低等级的生物进化而来的。所以,对于个人认为的自我意识的思维过程完全可以被研究者即他人看作为一个客观的研究对象,这就是说可以看作为一个黑箱系统来客观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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