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1-5-27 17:24 
zhuxiang 发表于 2011-5-27 16:56 
你的理解基本正确.在恩格斯看来,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者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主体的所有制,它根本不需要国家来充当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主体.这显然是与斯大林的观点相冲突的.他认为国有制是最成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斯的观点与列有所博源,列宁探索社会主义注重经济管理的高度集权,认为工人企业所有权合法化是工团主义,这在当时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情况下具有保证集权,巩固新生苏维埃政权意义,但其机会主义倾向是存在的,工人在资本主义下受剥削、压榨是因为无生产资料所有权,而社会主义他们同样无所有权,那么这就注定他们必须听从国家官僚所有者的吆喝之命运了。当官僚是经过考验的心系劳动者的革命家,劳动者会感受社会主义温暖,而当其不在世,换了官僚气十足的贪图自肥的官僚,劳动者就开始倒霉了。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因此任何由非劳动者拥有全部或部分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都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如果任要将某种由非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说成社会主义公有制,那么这种所有制便只是冒牌的社会主义。
在一种所有制中,如果劳动者获得某种社会主义待遇需要依赖某些官僚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施舍仁慈的话,那么这种所有制必定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在典型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中,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资本家的仁慈获得某种社会主义待遇。
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劳动者既拥有劳动力,又拥有生产资料,因此劳动者所获得的一切收入和待遇都是由自己创造并分配给自己的,在这里劳动者不需要任何施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