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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0
【什么是逻辑】
  
  逻辑是思维的规律。再详细说:逻辑是 创造性的 虚构出思维中各种概念间的关系 的知识。
  
【实例说明】
  
  举个例子::几何学,就是典型的逻辑知识,它与现实中的任何所谓客观事物都没有对应性,几何学中的点、线、面,在现实中根本找不到。一个由不占空间的点、线组成的任何一个形状,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只要你在现实中找出一个点,必然是占有空间的,必然是有宽度的。所以,几何学并不直接作用于现实生活。它只涉及思维中的概念间的操作,而这些操作仅在意识中。

  那么我们会问,我们画出一个四方形,这不是几何图形吗?是几何图形,我们把组成这个现实画出的四方形的、具有宽度的各点,假想成不占有空间的点,概念的点在此时,被我们通过感官假想并转成现象的点。
  所以,逻辑学必须通过具体的现象科学的假设与虚构的方式,先转成现象,才能间接的对现实发生关系与作用。如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必须转换成文字、声音等现象,才能形成现实性,单纯的范畴,如果不经过思维的假设,在现实中是根本找不到的。
  
  附【归纳逻辑算不算逻辑】
  从培根的《新工具》开始,归纳逻辑算不算逻辑学,是有争议的。但我们可以这样说,归纳逻辑可以算逻辑学,因为归纳的不是对象本身,结论不是对象本身,而是思维中的概念。抽象出来的内容,只是思维构造的,在现实中找不到直接的感觉经验的对应性,没有思维的构造——太阳的“东升与西落”这个内容,在现实中是根本找不到的,休谟在此的论述极为到位,也是从来没有哪个哲学家从现实中否定过的。
  附【罗素的贡献】
  作为当代哲学及哲学史方面的重要人物,罗素对逻辑的贡献与总结是极精辟的。尤其是他与弗雷格、维特根斯坦所形成的现代逻辑及分析哲学,对逻辑的发展与定位更加明确。其中尤其以逻辑研究的是思维的规律的总结,已经成为普遍的共识。亚里士多德、培根、弗雷格分别代表了三大逻辑类别的成立,而罗素则通过哲学史及逻辑学的研究,明确了逻辑学分类的区别与内容等定位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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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0 10:23:18
  
  在中国的一般人对逻辑的认识,总认为逻辑是直接、并且必然的对应客观具体事物,或者说,逻辑操作的内容必然是客观世界存在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中国传统上没有逻辑学,而且对西方的逻辑也不太感兴趣,历史上,印度逻辑学曾经传入中国,虽然历史上众多高僧大力推广,但在中国仍无人问津,最终于宋代连所译文献也失传了,以至于很多文献现在要去日本寻找汉文译本。
  
  只要思维中的概念间可以以某种关系进行操作,即是符合逻辑的。传统上中国人总喜欢拿这些符合逻辑的结论去对照所谓的客观事物,所以,西方科学上判断逻辑成立的标准是概念上是不是成立,爱因斯坦对此有明确的说明,如果逻辑上成立,而与事实的实验不符合,可以考虑是实验的问题,而不是逻辑的问题。
  但中国人的标准与之不同,如果在现实中找不到最接近直接的间接对应关系,逻辑就不被承认是逻辑。但逻辑一词及其概念是源于西方,所以中国人这种逻辑成立性的标准,只是自己误读或误理解的结果,与逻辑本身的成立性,并没有关系,也不属于逻辑学范畴,而应该属于现象科学与逻辑学的关系问题,而不是逻辑成立不成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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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0 1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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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0 11: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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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1 17:41:54
三公大叔 发表于 2011-6-10 11:01
作为当代哲学及哲学史方面的重要人物,罗素对逻辑的贡献与总结是极精辟的。尤其是他与弗雷格、维特根斯坦所形成的现代逻辑及分析哲学,对逻辑的发展与定位更加明确。其中尤其以逻辑研究的是思维的规律的总结,已经成为普遍的共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 ... e=1&from^^uid=2638907

如果楼主对以上表述是坚信不疑的,那么学术结果就是抛弃了“逻辑”这个艰涩滥言,精确地表述为“思想方法(思维规律的总结)”了吧?

外文乱译玄明篇
理辩无逻不行船
辑入论证非证法
犬吠逻辑汉不奸


__________这四句来自我的《识理化言歌》——说明的是“确认为思想方法还是不够”,还必须进一步确认为“论证方法”才可以达成公共学术鉴证。
  
  逻辑肯定是方法,但方法不一定是逻辑。
  逻辑是规律性的内容,可以重复使用与验证的,而方法中也存在一次性消费品。
  因果律是逻辑、也是方法,但突发奇想式也可以是解决问题的思维方法,但肯定不属于逻辑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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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8 21:28:46
  
  鉴于有人提到逻辑问题,所以顶回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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