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逻辑】
逻辑是思维的规律。再详细说:逻辑是 创造性的 虚构出思维中各种概念间的关系 的知识。
【实例说明】
举个例子::几何学,就是典型的逻辑知识,它与现实中的任何所谓客观事物都没有对应性,几何学中的点、线、面,在现实中根本找不到。一个由不占空间的点、线组成的任何一个形状,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只要你在现实中找出一个点,必然是占有空间的,必然是有宽度的。所以,几何学并不直接作用于现实生活。它只涉及思维中的概念间的操作,而这些操作仅在意识中。
那么我们会问,我们画出一个四方形,这不是几何图形吗?是几何图形,我们把组成这个现实画出的四方形的、具有宽度的各点,假想成不占有空间的点,概念的点在此时,被我们通过感官假想并转成现象的点。
所以,逻辑学必须通过具体的现象科学的假设与虚构的方式,先转成现象,才能间接的对现实发生关系与作用。如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必须转换成文字、声音等现象,才能形成现实性,单纯的范畴,如果不经过思维的假设,在现实中是根本找不到的。
附【归纳逻辑算不算逻辑】
从培根的《新工具》开始,归纳逻辑算不算逻辑学,是有争议的。但我们可以这样说,归纳逻辑可以算逻辑学,因为归纳的不是对象本身,结论不是对象本身,而是思维中的概念。抽象出来的内容,只是思维构造的,在现实中找不到直接的感觉经验的对应性,没有思维的构造——太阳的“东升与西落”这个内容,在现实中是根本找不到的,休谟在此的论述极为到位,也是从来没有哪个哲学家从现实中否定过的。
附【罗素的贡献】
作为当代哲学及哲学史方面的重要人物,罗素对逻辑的贡献与总结是极精辟的。尤其是他与弗雷格、维特根斯坦所形成的现代逻辑及分析哲学,对逻辑的发展与定位更加明确。其中尤其以逻辑研究的是思维的规律的总结,已经成为普遍的共识。亚里士多德、培根、弗雷格分别代表了三大逻辑类别的成立,而罗素则通过哲学史及逻辑学的研究,明确了逻辑学分类的区别与内容等定位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