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是我们分析激励理论的第二步,我们将考虑一个委托人和多个代理人情形,但对于委托人的契约仍然不加限制。此时信息不对称不仅会影响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而且还会影响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而在维持每个代理人非合作独立行动的假设之下,我们将引入贝叶斯-纳什均衡的基本概念作为组织关系的均衡解。这一卷将分析三个主要问题:第一,代理人之间可能会形成一个共同决策的组织。在此情形下,委托人必须克服代理人之间相互搭便车问题。第二,委托人可以利用代理人之间的相互竞争以减轻信息约束的影响并减少代理人的信息租金。而拍卖、竞标和激励竞争,以及授权某个代理人监督其他代理人等方式正式委托人利用这一点所涉及的机制。第三,当委托人企图利用代理人之间的竞争而获利时,同时必须考虑代理人之间存在串谋的可能性,此时,委托人不仅要考虑个体激励机制,同时还需要考虑串谋形成的团队激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