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g 发表于 2022-12-28 15:40 
李嘉图缺口是因为他把劳动看作商品,认为工人卖给资本家的是劳动,所以他无法解释剩余价值的来源。马克思 ...
认为工人卖给资本家的是劳动,所以他无法解释剩余价值的来源。马克思通过否定劳动是商品,提出劳动力是商品,工人卖给资本家的是劳动力。劳动力价值与劳动力使用创造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量,由此产生了剩余价值。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没有人认为这里存在问题,相反,认为马克思完满解决了斯密和李嘉图关于剩余价值理论没有解决的问题。<br>
我的工作是指出,工资对劳动力的耗费已经做了补偿。剩余劳动的产生没有工人劳动力什么事情了,不需要再追加对劳动力的补偿了。
大哥你想不开,没看清。
工人的10小时人的劳动,5块钱卖给了老板。(这里卖的,也可以是劳动力。卖的是劳动还是劳动力,在这里,在有没有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来自哪里这个问题上,并不重要,都无所谓)。
(老板买来的)这10小时人的劳动,生产了10个产品,产品的价钱市值是10元钱。劳动,产品,产值,这三者都归老板。
老板拿着这10元钱产值的产品,后来卖出了8元,或6元,或10元,等等,总之,在预期上,老板出卖劳动的产品,能够赚钱。
请问:赚来的钱,特别是赚来的利润,是从哪里来的?这是不是卖产品赚来的?价格价钱是不是产品的,利润是不是产品之产值的利润?
那当然,产值肯定是产品的,利润肯定是产品的。而产品,这10个产品,也肯定来自10小时人的劳动。企业账簿上都记着呢。
我们假设,工人非常清楚5块钱卖给老板的10小时人劳动,能生产10个产品,能有10元产值,能有5元左右的利润。并且,老板也非常全面耐心的解释说明了这些。总之,我们假设,劳方和资方,对这些,对这一切,都事先明明白白,一清二楚。换句话说,劳资的交换,非常公平,更是非常自愿。那么再换句话说,工人非常愿意被剥削,而老板的剥削建立在自由交易,公平交易的基础上。那么再再换言之,老板搞的资本剥削,这不但合法,而且合理,并且还公平公正。
合法的且合理的且公平公正的剥削,那就不是剥削了吗?所剥削的,亦即所分割的,那就不是10小时人的劳动及其成果了?
工人在非常知情,非常公平的前提下,非常自觉自愿,抢着求着,让渡了转让了卖掉了自己的劳动或劳动力,老板也因此得到利润,这顶多是说,资本家没有欺骗工人,没有欺压工人,没有欺负工人,反而帮助了工人,救助了工人,成全了工人。但是,这一切并不能否认,利润源自劳动,是分割了劳动及其成果。
工人用5元钱,就把10元钱的劳动及其成果,抢着求着,卖给了老板,这并不能否定,老板得到的利润,来自这劳动及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