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效用的意义之一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准确地说应为功能。效用的意义之二是消费者消费一定商品量获得的满足程度,这个意义应为效用的常用意义,即所谓基数效用。效用的意义之三是消费者偏好,消费者对某些商品组合的排序,即所谓序数效用,严格来说是序数偏好。
造成效用概念混乱,一方面可能是西方经济学本身效用概念就是混乱的,另一方面可能是翻译的问题。
其实解决效用概念混乱问题很简单:
属于商品使用价值意义的,翻译为功能。
属于基数效用意义的翻译为效用(这样才有所谓边际效用)。
属于序数偏好意义的翻译为偏好即可。
功能的意义是清晰的,偏好的意义是清晰的,效用如果仅指满足程度也是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