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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5
2006-10-15

先把资本是否创造价值这个问题先放一放,换一个角度看问题,然后再回到资本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来。

首先我们关注的是“资本是否拥有生产结果的分配权”。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关注的问题是“生产结果是按照什么原则来分配的?”如果从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来看,分配是按照个人的劳动在生产中的贡献来进行的。

假设这样一个情况,资本是资本家自己的劳动创造的。那么显然,在创造资本的过程中,资本家没有获得任何好处。那么在资本家投入资本进行生产,获得产出后,由于资本本身包含了资本家的劳动,所以资本投入间接成为劳动投入,那么他是不是也该按照他在创造资本以及资本在生产中的贡献度来获得报酬呢?

如果上面这个问题是肯定的,也就是资本的收益权被确定了。这种收益权不是来自资本本身,而是来自资本也是劳动的创造物这个原因。资本获取的收益不是为了报答资本,而是为了报答资本的创造者。

再把问题延伸以一下。如果资本不是资本持有人创造的,而是资本的创造者让渡(赠与或者交易)给了资本持有者,那么显然,资本创造者也同时让渡了资本的收益权,所以资本持有者获取报酬依然是合理的。如果是资本家抢来的资本,那么社会显然必须强制资本家对资本创造者进补偿。这种社会机制丧失的时候,就形成了历史上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过程。

如果我上文的资本收益权的叙述是确定的,那么现在已经回答了“资本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是的,资本本身确实创造了价值,但根源是因为资本是劳动的产物,而劳动以及劳动的积累是价值源泉

肯定了资本创造价值(间接的创造),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衡量各种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这关系到如何分配)?以及“价值”怎么衡量?这部分的内容不便写出来,因为用到了太多的数学公式。可以给出的结论是:

1、如果应用欧拉等式来进行生产分配,那么在新古典主义完美市场的情况下,价格是价值的良好表现;

2、如果对于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是平均的(公有的),那么根据欧拉等式获得的资本的报酬中包含了一个溢出项目,该项目近似于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

3、是否实行公有制是一个技术原因,在没有适合的技术之前,公有制的社会成本是相当大的(这个是可以实证估算的),私有制可以避免这部分成本,但由于私有制的缺陷,周期性的调整(经济周期)将是不可避免的。

PS:以上只是个人的一些构思,而不是教科书式的论述。采用了大量的“如果”、“假设”这样的词,是希望对大家有建设性意义。另外我刻意的回避了对“价值”的定义,因为在我没有给出这个定义的说明的情况下,这个定义将显得“大逆不道”,而具体的说明依赖于数学的表达,公式的编辑真的很麻烦。。。。

本文谢绝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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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5 13:15:00

先不说采用欧拉等式分配是不是合理。就算是用欧拉等式进行分配,取不同的参数(或者叫权重),分配结果也是不同。关键在于谁拥有分配权。

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否认“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但是,劳动者未必就是那个拥有最终分配权的人。说个例子,易中天在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论坛》中讲评三国,收视率很高,由此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可是,这种经济效益的分配权和只配权归谁呢?当然是中央电视台。当然,易中天也可以选择在茶馆里说,或者在自己家里说,这样他可能会拥有绝对的分配权(虽然可供分配的东西并不多)。

再讲个故事。青蛙在稻田里抓虫子,由此而使得稻米丰收不少,而增产的稻米的分配权根本与青蛙无关,青蛙有怨言吗?它会不会因此而不去稻田里抓虫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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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5 13:50:00

关键在于谁拥有分配权

劳动者拥有分配权

先不说采用欧拉等式分配是不是合理

之所以采用了这个东西,是因为它看上去很合理。按照贡献度来获得报酬,至少在直觉上是合理的。而欧拉等式是对这种直觉反应的描述。如果认为不合理,请陈述理由。如果有其他的更好的分配方式,请指教。

就算是用欧拉等式进行分配,取不同的参数(或者叫权重),分配结果也是不同

之所以这样认为,我想是因为我没有给出详细的陈述。用这个等式必须依赖生产函数。从技术上讲,在一个开区间内,如果可以得到一个生产函数,并且它是齐次的,那么分配结果也就是唯一的。至于生产函数的存在性和齐次性,我想这里可以不作讨论,这是纯粹的技术讨论

我想,没有一个人会否认“劳动是价值的源泉”。

我的本意是将这个贯彻到底,从而在贯彻这个的基础上指出马克思价值论和现代经济学的结合点。我对价值论作了修改,使得他不再是一个静态的评价,而是动态的过程。使用了这样的逻辑: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但是通常难以直接观察到;人们能形成对价值的共同认识(这一点由竞争性来保障),这种认识是可以在交换活动中观察到的;价格是这种认识的表现;所以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可以构造1个映射,使得价格和价值一一对应(当然,这需要数学证明,而我认为过于冗长的证明不适合在这里讨论)。

但是,劳动者未必就是那个拥有最终分配权的人

如果劳动者成为拥有最终分配权的人,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这就是我们想得到的理想的经济状况呢?怎么描述现实情况和理想状况的差距呢?原文中的叙述隐含的内容就是,我找到了一种描述方法,从而可以计算出我们和理想状况差距有多少。另外,这是一个制度问题,合理的制度可以保证实现劳动者就是那个拥有最终分配权的,但这种制度以现在的技术条件来讲代价过高(如同我在文中指出的,这种代价也是可以估算的)。如果我们可以准确的决定,易中天和中央电视台各自应该从他们的劳动中获得多少报酬,是不是这就是我们寻求的理想经济呢?如果我们无法进行这样主观判断,我们是不是能形成一个客观机制来代替我们的主观认识?假设各电视台是完全竞争的,是不是就可以说易中天和电视台得到的报酬都是“合理”的呢?这部分报酬是不是反应了他们各自劳动对这次活动的产出的贡献程度呢?如果不是,那么其中的差距怎么衡量呢?

再讲个故事。青蛙在稻田里抓虫子,由此而使得稻米丰收不少,而增产的稻米的分配权根本与青蛙无关,青蛙有怨言吗?它会不会因此而不去稻田里抓虫子了呢?

这个问题很有建设性。青蛙捉虫子的行为,其产品是虫子,自己消费掉了。人类原始社会也是如此。商品经济或者交换经济的情况显然是不一样的。商品的生产,其目的是交换,所以我们才需要关注什么样的原则下的交换才是公平的。而劳动价值论就是这样的一种原则,也是至今为止我们可以认同的原则。在这里我没有对“公平”做出定义,事实上这样的定义我可以做出,但由于涉及到一些和这个帖子完全没有关系的东西,其内容本身的完整表述也过于冗长,所以我在这里就暂时忽略掉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5 14:03: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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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5 13:53:00

出错了,自己编辑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5 13:55: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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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5 19:32:00
以下是引用Mestra在2006-10-15 10:42:00的发言:

如果我上文的资本收益权的叙述是确定的,那么现在已经回答了“资本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是的,资本本身确实创造了价值,但根源是因为资本是劳动的产物,而劳动以及劳动的积累是价值源泉


不知你这是用的啥逻辑:能从你那个“如果”,推导出“劳动是价值源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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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5 19:43: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6-10-15 19:32:00的发言:

不知你这是用的啥逻辑:能从你那个“如果”,推导出“劳动是价值源泉”吗。

不知你这是用的啥逻辑:我有说过从那个“如果”来推导“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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