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1155 2
2012-12-30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非劳动生产具有了“劳动”性。


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观点:

马克思认为,斯密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观点是正确的并给予高度赞扬。这就是:能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仆人的劳动由于不能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所以不是生产劳动。马克思发展了斯密的这种思想,提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卖淫也是劳动,因为卖淫能为资本家提供剩余价值。


卖淫怎么会是劳动呢?这是人们不能接受的。

卖淫不是劳动,卖淫只是人的一种特殊的交易活动。


但是,虽然卖淫这种活动不是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它却能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因此是生产的活动,从马克思生产劳动定义的角度看,这种非劳动活动的生产却“劳动”化了。

R0useass网友在其“从体育明星的薪酬看劳动价值论的正确性”的系帖中,批评我的“级差岗租”观点对劳动认识的历史性重视不够,这种批评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从劳动这个概念的本质来看,它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目的和手段的统一,不创造财富的活动甚至害人的活动例如一拳把人打死的拳击比赛无论如何不能称为劳动。

卖淫不是劳动也是“劳动”。

我现在认为,不仅岗位可以带来租金,而且一些“活动”也能带来租金,只要这些活动具有垄断性质。例如一些赛事,一些评比,甚至一些展览,一些论坛,品牌推介,广告宣传,讲座,培训,考试考证,等等,其中有许多(但不是全部)活动都具有“非劳动生产活动劳动化”的特点。

在非劳动生产的“劳动过程”中,姚明的身价比他同样高度的人高,在于姚明对自己“劳动手段”(打球技术,即打球的技能技巧)的垄断。这种垄断产生的租金构成了他的主要收入。

这种非劳动生产活动“劳动”化的现象所以能够存在,正如R网友所阐述的,是由于劳动的支撑。


——进一步说,是以社会现实劳动时间为尺度的脑力劳动时间的逻辑对象(货币)为支撑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3-1-18 14:31: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1-18 22:51:40
劳动和生产密不可分,可以说互为依存,不是劳动就不存在生产,或反之,不是生产就无所谓劳动。所谓“非生产性劳动”如同“非光波性阳光”一样,实属荒谬不堪。

其实,马论的所谓“非生产性劳动”说的是“非交换性生产”,由于马论把产品和商品混为一谈,因此生产和交换概念经常乱窜。

因此,只要不搞混生产环节和交换环节,无论怎么看劳动、生产、交换、产品、商品、利润或“剩余价值”,都不会出现马论“非生产性劳动”那种胡言乱语的情况。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