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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7
在一本货币银行学教材中有如下一段话:结算中的票据实际上是中央银行为结算而向存款机构提供的短期信贷。存款机构将收到的支票送交中央银行进行清算,准备金增加;由于传递耽搁等原因,中央银行不能立即借记出票存款机构的准备金账户。因此一方面收款机构已经贷记了该支票;另一方面出票机构尚未进行借记,总的准备金就会暂时增加。当支票最终结算时,准备金的暂时增加会消失。
请问:上面这段话如何理解,能否举一个例子解释一下,还有其中的借记和贷记搞得人晕头转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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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17 15:36:47
1.A(出票人):开支票;
A的开户行:我啥也不知道,我啥也不干。

2.B(持票人):拿到支票,存进开户行;
B的开户行:收到支票,送去央行,增加B账户的浮动余额;

3.央行清算,A开户行准备金减少,B开户行准备金增加;

4.A开户行借记A账户余额;B开户行增加B账户的实际存款余额。

2-4之间的时间应该就是所说的虚增。实际上,现在最多也就是隔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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