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3-2-25 16:56 
上面是你在17楼的发言。所以,讨论马克思本来就是你“指桑骂槐”(27楼)想要讨论的东西,根本就没有离 ...
你写错页码了,是 (23, 106)。
你不要只看前面呀,马克思的话还没有说完呢:
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部也成为商品。它们交换的量的比例起初完全是偶然的。它们能够交换,是由于它们的所有者彼此愿意把它们让渡出去的意志行为。同时,对别人的使用物品的需要渐渐固定下来。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有意为了交换而生产的。从那时起,一方面,物满足直接需要的效用和物用于交换的效用的分离固定下来了。它们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交换价值分离开来。另一方面,它们相交换的量的比例是由它们的生产本身决定的。习惯把它们作为价值量固定下来。
马克思的重点在后半部分:
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有意为了交换而生产的。——马克思强调商品是“劳动产品”,忽视了其它生产要素的贡献。
从那时起,一方面,物满足直接需要的效用和物用于交换的效用的分离固定下来了。它们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交换价值分离开来。——于是购买者对效用或使用价值的评价就和交换价值没有关系了。
它们相交换的量的比例是由它们的生产本身决定的——只有生产者的劳动投入量才决定交换比例。(这不就是斯密想当然的结论吗?)
习惯把它们作为价值量固定下来。——生产者的劳动投入量决定商品价值,这不就是劳动价值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