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23-4-25 17:46 
“劳动价值论不仅承认有艰苦程度和复杂程度都相同的情况,也承认有不相同的情况,”
“既然承认了,那怎么还把所有劳动都当成简单劳动?”
那是在叙述上省去了简化的麻烦,而不是把现实中的复杂劳动都当成了简单劳动。
按照我给出的公式:劳动量=劳动时间*艰苦系数*复杂系数,假设A商品的艰苦系数与复杂系数均为1,而B商品的艰苦系数为1、复杂系数均为2,那么同样10小时劳动,两者的劳动量就分别是
A商品劳动量=10小时*1*1=10小时
B商品劳动量=10小时*1*2=20小时
那么在叙述的时候,A商品的劳动量就可以直接表述成10小时的简单劳动,而B商品的劳动量则可以有两种表述方式,一是先表述成复杂程度为2的10小时复杂劳动,然后再按照简单劳动换算成20小时;二是直接按照简单劳动20小时来表述。
因为对于B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来说,无论哪种表述,其结果都是一样的,价值量都是等于A商品的两倍。但两种表述中,第一种比较麻烦,第二种则比较简单,并且绝不会采用了第二种表述,复杂程度为2的10小时复杂劳动就变成了复杂程度为1的10小时简单劳动。
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