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庞氏融资的成因及治理
孙国茂
摘要:正在迅速蔓延的民间借贷已经演变成中国式庞氏融资,按照海曼·明斯基的金融不稳定理论,庞氏融资将增加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给经济运行造成极大危害。对中国而言,庞氏融资将吞噬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果,加大通货膨胀并提高失业率。现实说明,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改革已是刻不容缓,而金融监管改革的条件是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
庞氏融资的概念与特征
1.金融不稳定理论中的庞氏融资
金融不稳定理论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海曼•明斯基(Hyman P.Minsky)提出。明斯基是现代金融理论最重要的开创者之一,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明斯基被公认为是当代研究和解释金融危机最权威的经济学家。因为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明斯基就提出了“金融不稳定性假说”(Financial Instability Hypothesis),并先知先觉地预见了几乎整整一代人都无法理解的经济转型和金融危机。如今,金融不稳定理论已成为金融领域的经典理论,并被人们不断完善和讨论,成为ZF加强金融监管和实行金融管制的理论依据。
明斯基的金融不稳定理论首先从金融体系内部入手,从债务人的类型结构进行分析,结合经济周期理论来探索金融危机的根源。明斯基认为,为投资而进行融资活动是经济运行中不稳定性的重要来源。明斯基根据收入—债务关系,将市场中的融资行为分为三种类型:(1)对冲性融资(hedge finance),即债务人期望从融资合同中所获得的现金流能覆盖利息和本金,这是最安全的融资行为;(2)投机性融资(speculative finance),即债务人预期从融资合同中获得的现金流只能覆盖利息,这是一种利用短期资金为长期头寸进行融资的行为;(3)庞氏融资(ponzi finance),即债务人的现金流既不能覆盖本金,也不能覆盖利息,债务人只能靠出售资产或者再借新钱来履行支付承诺。
如果通俗一点讲那就是,在第一种融资行为中,债务人稳健保守,因为负担少量债务,所以由融资所产生的现金流足够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在第二种融资行为中,债务人的不确定性开始增强,由融资所产生的现金流仅仅能够偿还债务利息,而债务的本金还要继续滚动下去;而在第三种融资行为中,债务人只能靠融资所形成的资产升值,变现后带来财富的增加来维持自己对银行的承诺,如果资产不能升值那么只能将债务继续维持下去,这势必呈现出很高的财务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不仅债务无法偿还,而且借款所形成的资产价格也会出现暴跌,从而引发金融动荡和危机。现实中,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庞氏融资一个生动展现。次贷危机发生前,人们依靠银行的信贷购进了房产并以此作为抵押,如果房地产价格节节上升,抵押品就越来越值钱,银行的业务就会越做越大,信贷就会放松;一旦地产价格急转直下,抵押品价值严重缩水,众多的购买者丧失了分期付款的能力,即使银行收回了房产,也无法抵偿银行贷款,危机由此产生。
金融不稳定理论还认为,金融市场的脆弱性与投机性投资泡沫内生于金融市场。在经济景气时期,人们承担风险的偏好加大,高收益使投资者在承担风险方面变得越来越不谨慎,公司和个人融资所产生的现金流增加并超过偿还债务部分,自然就会产生投机的陶醉感。但是,由于市场是波动的,任何投资收益都存在不确定性,当债务超过了债务人收入所能偿还的金额时,投机性融资和庞氏融资所制造的借贷泡沫随之破裂。此时,银行和债权人必然会收紧信用借贷,作为结果,金融危机同样会殃及到那些能够负担借款的公司,于是,经济全面紧缩。
有必要说明的是,庞氏融资是明斯基在金融不稳定理论中经过严格定义了的专门术语,它和人们通常所说的庞氏骗局(ponzi scheme)并不是一回事,庞氏骗局必定是一种欺诈融资行为,而庞氏融资却不一定包含欺诈行为。在著名的《稳定不稳定的经济:一种金融不稳定视角》一书中,明斯基对庞氏融资做了进一步解释:庞氏融资通常与边缘性和欺诈性的融资活动联系在一起,虽然其最初的意图并不一定是要进行欺诈。
2.中国的民间借贷已成为庞氏融资
7月25日,《羊城晚报》刊登记者长篇调查报告——“万亿民间资金大放高利贷,利率已达银行18倍”。报告中披露了大量调查数据令人触目惊心!据羊城晚报记者调查,近来民间借贷利率已普遍涨至月息6分到8分,换算成年息高达72%—96%,个别民间借贷公司年息甚至上升到120%。当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65%,广州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已达银行贷款利率的18倍。报告提到,央行的调查统计表明,到2010年3月末,民间借贷余额为2.4万亿。而根据野村国际(香港)曾对中国内地的“影子银行”作过调研,按照其公布的数据,2010年“影子银行”贷款余额为8.5万亿元,相当于全年GDP的21%。
8月1日,招商证券行业研究员罗毅、肖立强推出金融行业深度研究报告——“流动性不平均下的民间融资盛宴”,报告估计,全国民间融资规模为6—7万亿元,约占人民币存款总额8%,几乎接近7—8万亿的年度信贷规模!
8月10日,国内主要财经媒体报道,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三季度形式分析会上明确警示信贷风险,并指出有3万亿元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
统计显示,截止2011年一季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027家,其中400多家是今年新开业的;分布在全国的各类担保公司、典当公司数量高达上万家;在我国东南沿海和江浙一带,地下钱庄和标会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蓬勃发展。问题是,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各类机构参与民间借贷市场?为什么大量的资金没有进入银行体系而是选择了民间借贷市场?答案只有一个—追求高额利息!也就是说,目前的民间借贷市场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高利贷市场!
以往,人们普遍认为高利贷是旧中国的社会毒瘤,事实上,在任何经济社会里我们都不难找到高利贷这种经济鸦片的踪迹。最近,媒体不断报道一些民营企业家因逃避巨额债务而自杀的消息足以说明这一点。如果仅仅从定义上理解,高利贷包括了投机性融资和庞氏融资两种情况,但如果从大量的调查报告和研究报告所显示的融资成本数据上看,目前中国民间借贷市场上的绝大多数融资行为已经演变成为典型的庞氏融资。耐人寻味的是,明斯基的金融不稳定理论从逻辑上包括了三层含义:庞氏融资、金融不稳定性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那么,中国式庞氏融资又说明和意味着什么呢?让我们还是看看明斯基是怎么说的吧:投机性融资和庞氏融资所占的比重越大,经济中总的安全边际就越低,同时,融资结构的脆弱性旧越严重。
庞氏融资对社会经济的危害
如果明斯基的金融不稳定理论是对的,那么,大量的庞氏融资存在极有可能会给社会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就像资本主义的金融危机一样,这种灾难性后果还将长期持续影响宏观经济运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更关注庞氏融资当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本文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庞氏融资的危害。
1.加剧通货膨胀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古典经济学都认为,工资、地租和利息是构成商品价格三大基本要素。因此,在全社会的经济活动中,当工资总额和地租总额不能明显下降时,资金成本上升的直接结果就是全社会商品价格的上升。据统计,2010年我国银行信贷规模为7.95万亿元,今年上半年,银行信贷规模为4.17万亿元,预计2011年全年的银行信贷规模为8万亿元,目前,银行信贷的年平均利息为7%(监管部门规定为6.65%),如果,我们假设民间借贷市场全年的融资规模为4万亿元,年平均利息为40%,那么,全社会的年度融资规模为12万亿元,平均融资成本为:
R = 7%× 8/(8+4)+ 40%×4/(8+4)= 18%
尽管在规范研究的条件下,我们无法准确计算全社会平均资金成本,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样的估算可以充分说明事实真相。事实上,这是一个非常保守的估计。在这样的平均资金成本条件下,想消除和降低通货膨胀都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管理层任凭庞氏融资泛滥,却承诺把CPI控制在某一水平,这不是缘木求鱼就是自欺欺人。而对于普通大众和一般投资者来说,罔顾民间借贷愈演愈烈却一味地关注于物价指数的每月变动,则实在是一种盲目和幼稚。
2.吞噬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果
即使按照上述保守的估计,我们也可以计算出,每年全社会的资金成本超过2万亿元!即:
K = 7%× 8 + 40%×4 = 2.16 万亿元
统计表明,垄断整个国家经济命脉的全部中央企业2010年的净利润仅有1.13万亿元,而代表中国经济精英成分的2176家上市公司,2011年尽管营业收入占GDP的44%,但净利润也只有1.58万亿元。经过这样的比较,我们不难想象,大量的、充斥整个社会的庞氏融资可能会吞噬全社会实体经济的经营成果!
民间借贷和庞氏融资持续存在的必然结果是:要么大量的从事实体经济的中小企业在“食利效应”的作用下转而从事非实体经济;要么大量的中小企业在高资金成本的压力下陷入财务困境、经营难以为继,企业最终走向破产或关闭。
| PS:本书的序 是Frank Allan(美国前金融协会主席,宾大沃顿商学院终身教授)写的,并强烈推荐此书观点犀利。 后面的点评是 夏斌,贺强 和易宪容 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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