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羽降尘 发表于 2011-8-24 14:44 
1、税收归宿不是供求双方平均负担 是根据弹性分配 楼主描述的是完全竞争的买方和卖方 现实中发现很多消费者 ...
啥“综上”啊,你肿么推理的,有一点事实依据么?难道你随便编造一个理论,想肿么推理就肿么推理么?
知道为啥美国取消了奢侈品税么?因为最终结果导致了奢侈品生厂商的工人负担了这部分税收。
“税负归宿”问题的真正含义是,一个社会的税负是由每一个人负担的,ZF可以向特定的人群征收,但不能决定最终由谁来负担。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IPad在中国的销售创造了ZF税收,但谁是真正的纳税人?乔布斯还是中国的消费者?
中国的税收以隐形的,向生产者征收为主。隐形税收的坏处,使得权力与义务不再清晰。
所以西方国家的税收以显性的向个人征收的为主,这样才能摆正ZF与个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