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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国奇 发表于 2011-9-6 00:09 这个度在目前知识的基础上不好回答,要求严厉了一点。
包不同 发表于 2011-9-6 00:21 推荐诺奇克的《无ZF、国家与乌托邦》
曹国奇 发表于 2011-9-6 00:31 抢劫是符合人的自私本性的,但是舍己救人就不符合人自私本性。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1-9-6 00:37 我理解的是“利己”,也就是生命本性成分之一。是“利己”本性使得生命圈延续着竞优原则,而不是竞劣。当然 ...
刘保强 发表于 2011-9-6 00:35 我要的是证明(关键在证明)!而且,请先看清我的问题后,做针对性解答!
曹国奇 发表于 2011-9-6 00:41 没那本事,嘻嘻。 到时在等待你搬出你的证明,欣赏之。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1-9-6 00:51 我的理解,人本性即生命本性,即“利己意识,有限理性,自由意志”。人类的理性及自由意志稍高于其它动物, ...
刘保强 发表于 2011-9-6 01:11 你这应该没有解答我的相应问题吧?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1-9-6 02:03 回答了,也许你没有留意到“多重因果关系”。展开来说,为达到利己的目的有损人与利人这两种途径。如果是 ...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9-6 06:34 没读过正义论,论自由,读过社会契约论,也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9-6 09:43 自私不能作利己理解。所谓自私就是自为目的,互为手段。
chyshl 发表于 2011-9-6 09:58 说到点子上了! 马克思主义(不说列宁,那纯粹是胡说)之所以不能成立,是因为他老人家起码忽略了两条前提 ...
刘保强 发表于 2011-9-6 10:03 那就请按照你的理解来对照我所举的例子及涉及到的相应问题做一相应解答,然后咱们再做进一步探讨!
chyshl 发表于 2011-9-6 11:19 呵呵,既然阁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下也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仅此而已,别无他意。况你我草民之辈,讨论这 ...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9-6 11:24 利己就是自为目的,其“度”就是法律和道德。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9-6 12:40 利己行为是多方面的。比如:吃饭、睡觉、干活偷懒、打工挣钱、偷盗、贪污、把公家的财产拿回家等等。 “利 ...
刘保强 发表于 2011-9-6 13:25 那样吧!大家先来谈一下“损人”是不是人的本性吧!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9-6 16:42 损人 不是人的本性。 但是,为了利己,往往会损害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