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保强 发表于 2012-2-11 13:46 
对于先生的前4点,我基本认同!但就第5点中的自私是人的本性,还需要先生给予证明。
先生认为如果没 ...
请刘先生注意第一、二点,在这里,俺已经留下了一句话:“
不能简单的与自私相提并论。”其意思就是自私的程度不一样,要有所区别:自私程度重的,“面临自己利益与对方冲突时,会不计别人的利益损失,以满足自己利益为主,而完全不顾别人的利益的行为”;自私程度轻的,只是出于生存的本能,趋向于有利于自己的行为。
刘先生如果只强调第一点,俺们之间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