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 2009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为充分调动下属公司管理人员积极性,确保总部下达给下属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的实现,总部(以下简称甲方)授权给以_ _为第一责任人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乙方)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
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 2009 年度经营目标
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责任书一经签字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
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目的
在完善公司以经理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经营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充分
调动下属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建立总部对
下属公司的经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加强总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有效监控;
推动下属公司乃至整个美迪集团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学、精细和
规范的方向发展,用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替代粗线条的考评;推动下属公
司管理手段和经营风格的转变,增强下属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意识和经营管
理能力。
二、2009 年年度考核期间: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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