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税收乃一国之根本制度,它体现了民众与政府的契约关系。个人将自己利益的一部分转让给政府,由政府来提供个人无法获得的公共产品,如教育、医疗等;此外,通过税收来缩小贫富差距,抑制差距过大产生的社会动荡,也是税收的一大功能。
但随着中国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民众对政府、国企等垄断群体以及富裕阶层的抵触情绪日渐高涨,希望能够通过税制改革来达到税收公平、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正是如此,个税改革、月饼税等问题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迄今为止,几乎绝大部分的争论和抱怨基本上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劫富济贫。
没错,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收最高原则之一,具有相等纳税能力者应负担相等的税收,不同纳税能力者应负担不同的税收。不过,劫富济贫就能达到税收公平吗?恐怕没这么简单。安邦首席研究员陈功指出,税收公平在于该收的税都能收上来,不该收的税则坚决不能收。
陈功近期在云南考察发现,当地税收流失相当严重。他表示,云南这个地方很有代表性,服务业尤其是传统服务业几乎是完全免税的。因为在那个地方,没有人想到用发票,当你索要发票的时候,得到的冠冕堂皇的答复是,“我们没有发票,也从来不交税”。当听到说要投诉时,业者会很轻松地拿过电话机说,“你可以随便打电话给税务局,我们这里一直就这样!”所以,有同行的经济学家说,要让云南的GDP翻番很容易,云南也根本用不着拼死拼活地搞房地产,只要把税务局长枪毙了,税收上来,GDP立刻就上去一大块了。
应该收的税收不上来,普遍认为是征税成本太高。国家税务总局前副局长许善达认为,中国现在的征税成本高达5%-6%,相比之下,美国大约为0.58%,澳大利亚为1.07%,日本为1.13%,英国为1.76%,所以,中国的成本远高出国际水平。在目前公布的2010年的“三公”支出中,国家税务总局21.66亿元的支出水平也是名列前茅。地方征税成本,还要远高于5%-8%的官方数据,有调研发现,区县级税收成本占到税收收入的26%,一些地区甚至达到50%。
不过,在陈功看来,真正的问题根本不在税收成本。道理很简单,如果我们像对待收费那样去收税,就根本不存在税收成本问题。在云南,随便什么地方拦路设卡收费的比比皆是,各级政府根本无人管。实际上,也根本不会去管。从开支来源结构上看,中央与省靠税,市地级靠税、土地和收费,而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给出的数据是:县乡开支的30%、甚至50%只能靠收费和罚款来维持。这种现象与分税制不无关系,地方在某些税种上的积极性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如果该收的税收不上来,自然就意味着有人要多交税补这个缺,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税收不公平。比如,政府按10%的税负计划征税1万亿,但种种原因漏掉了30%的应收税款,为了维持运转,自然会将税率提高到15%了。千万不要小看这些税收遗漏,其实从国务院最近开会要求改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即可管中窥豹。国务院要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无主管部门的服务业均纳入国家统计局的服务业统计覆盖范围。会议本身已经反映出我国各种服务业之前的统计口径很混乱,接下来的结论自然就是,混乱的数据怎能为税收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
从陈功在云南考察的情况来看,问题是很严重和普遍的。他指出,按照一般匡算性的估计,如果“十二五”规划期间云南第三产业的增加值为6000亿元,那么仅以10%的服务业税收漏掉估计,就有总规模600亿元,其中的5%纳税,则可以纳入预算内的税款损失就高达30亿元以上。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中国税制改革的大目标当然是追求税收公平,但这决不是劫富济贫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