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关于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研究报告
【英文标题】Comprehensively Promote the Fiscal System Reform in Counties Administrated by Province: A Research Report on the Fiscal System Reform in Counties Administrated by Province
【作 者】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课题组
【摘 要 题】财政体制
【正 文】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多数地方实行省对市、市对县的财政管理体制。这种做法与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对于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带动所辖县(市)的发展,促进城乡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一体制也逐渐显现出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如管理层级过多、市县间财政分配关系不稳定、事权与财力不匹配、中心城市和县乡发展不协调、县乡财政困难、支出效率低下等问题较为突出。
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克服上述弊端,一些地区逐步推行“强县扩权”、“扩权强县”、“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取得重大进展并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肯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理顺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6月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两次提出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2008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对“省直管县”改革提出了要求。2009年6月,财政部根据(中发[2009]1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即(财预[2009]78号)文件,要求“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省直管县”改革精神,我们深入四川、陕西、浙江等省的4个市、7个县(市)进行了实地考察,以期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提出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