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高手好!本人有一点想不明白,在回归模型中,一般都事先指定了显著性水平(例如,0.05),回归结果中将会报告回归系数对应的P值,如果P值小于0.05,则认为相应的自变量与因变量存在显著关系。在我看到的许多会计类论文中,回归系数的显著性一般用*,**,***来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具体也是看对应的P值是否比显著性水平小。如果在回归前已经设定显著性水平为0.05,则某变量的回归系数的P值是0.076,则不应该说存在显著关系。而现在的大多数论文还是将该变量上回归系数上标上*,并称在10%的水平上显著,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有问题?请求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