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12-9 7:15:00的发言: 劳动价值论正是这种说明付出与获得的一个理论。任何付出,任何耗费,归根到底只是人类劳动的付出与耗费。无所谓资本、土地及其它物质性的耗费,因为它们的实质都只是人的劳动的耗费。所以劳动价值论是合理的。
劳动价值论是付出耗费与获得补偿之间互相平衡的一个合理可取的理论。
基本赞同,不过在下认为还可有下面的陈述:
当然,劳动价值论是以“人”为主体偏重于个人的付出耗费所产生的功用价值,是人体作为一个控制系统对目标对象系统(包括自身在内)的输出、付出耗费的物质、能量、信息所产生的有用部分——即“功用”;效用论也是以“人”为主体但偏重于个人的付出耗费后所产生的补偿、回馈、获得、满足。其实,两者之间并非绝对对立,只是马克思政经济学与主流经济学各执一头的两种论述。比如,两个相互价值联系的人:A和B,以B为参照主体时,A对B的劳动、服务付出引起B需要的满足或优化效应即效用;以A为参照主体时,这A对B的需要的满足或优化效应就是A对B的劳动、服务付出所产生的功用价值。从上可看出:B的效用价值=A对B的功用价值,可见价值是相对于参照主体而言。但如果从单独一方,比如A这一方来论述时,我们又发现价值可以分几个阶段:①A自身对B的劳动价值引起B的需要的满足或优化效应(效用);②B对A的劳动价值的评价;③B对A的劳动价值补偿、回馈;④A获得、满足于B的价值补偿、回馈——即A的效用。但如果从B这一方来论述时,则相反。
另,还可用类似方法推出交换价值关系,只是此时A和B的角色不再一个是价值付出者,一个是价值接受者;而改为两者都是价值付出者或价值接受者。这时A的功用价值与B的功用价值或A的效用价值与B的效用价值等价:即A的功用价值=B的功用价值;A的效用价值=B的效用价值。不过只有在博弈时双方信息相对称才有可能实现上述情形。现实中绝大多数难以实现!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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