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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高速路上拦车的“志愿者”和为之辩护的猫粉狗粉所依据的理由,大多是以下两条:
1、圣经禁止吃猫吃狗——这些人也许相信某种宗教,但却忘记了宗教是用于律己,而非律他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些人将自己的信仰强加给别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宪法。
2、文明社会多数人不吃猫不吃狗——这些人忘记了文明社会更重要的特征之一,是维护自己的权益,尊重他人的权益。这些“志愿者”强行拿走收狗商夫妇财产的行为已经侵犯那对收狗商夫妇的合法权益。
这些人瓶里没有几滴水,却满世界摇得叮当响,以为自己掌握了这世界唯一的真理,并强迫他人相信和接受。他们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与满世界追杀丹麦漫画家的基地组织没什么区别。
如果这些“志愿者”今天拿走收狗商夫妇的合法财产并不予补偿的行为不受到法律处罚,那他们明天还会故伎重演,甚至于像基地组织一样打着自以为崇高的旗号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
所以,亟需拯救的不是狗,而是那些高速公路上拦车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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