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与分权制衡
老子是道家的创始人,道家将“道”看作宇宙万物的本源。但道究竟是什么,他没有明言,不过,我们可以根据他的著述进行推测。在《道德经》第十六章老子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我们根据上述论述可以用归纳法,即万物归类到三,三,传统的说法是三才天地人,但综合《道德经》的内容,可以看出,三更象是三种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三种不同类型的力量或者事物,现代政权制度中的“三权分立”就类似于这种“三”。三归类到二,是指寓含在三中的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关系,类似于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对立统一规律,在符合某些条件下,即是指矛盾双方。事物既对立又统一表面看起来象是悖论,但却是客观实在。二归类到一,对立统一的双方或者多方的最终稳定状态即组成了一个事物,假如不存在对立统一关系,事物也不会存在。但在《道德经》里,老子主要详述了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的例子,对三方联系制约的关系没有进行太多的描述。如“是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任何事物的健康发展、任何事物的生命力取决于矛盾双方两种力量的相互独立和相互渗透、相互协调。对立统一的稳定状态构成了事物的稳定,要保证政权长治久安及稳定发展也应该自觉应用对立统一规律。
以“道”的理论建立政治体制本来非常理想的,但是老子过分看重了“无”,老子承认了矛盾的对立,而否认了矛盾的斗争,所谓“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更进而使现实的对立物复返回原来的统一,所谓“大制不割”,“为而不有”(劳动力与财产所有的统一),然而这种否定,并不能把客观现实的矛盾斗争取消,而只是在企图从内心的精神上予以消解,所谓“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能敝(蔽)不新成”(十五章),“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十六章)。“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人皆取先,己独取后;……人皆取实,己独取虚;……人皆求福,己独曲全。……坚则毁矣,锐则挫矣!”因此,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即治理国家,一切顺乎自然,对百姓采取不干涉和少干涉的政策,以无为为手段达到无不为的目的。
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非常频繁,执政者从维护阶级统治利益出发,只有更加专权,根本没有可能实现民主;时局混乱,学者本身能自保已不错。因此,老子又提出了,“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最后更选择了逃避现实,一走了之。
对于后来统治者统治手段的变化,老子也早就预测到了,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乙种本《老子》,老子提出,“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也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也。”应用于国策理论,翻译成通俗的现代汉语,我看大致意思就是“没有建立权力制衡的政治体制,就需要以德治来约束,德治难于维持时,就转而要求人们发扬克己精神并为他人考虑,这一点也难以做到就只好要求人们不要损人利己,连损人利己都无法加以克制,只有指望人们法律行事,法律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再往前走一步就是天下大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