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激励机制
—— 对《集体行动的逻辑》的思考
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以市场中单个企业和整个行业的利益博弈为起点,然后逐渐深入地分析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博弈。奥尔森挑战的是这样一条被广泛接纳的观点:“有共同利益的个人组成集团会增进那些共同利益。”他通过演绎和归纳,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他指出,小集团要比大集团更容易增进共同利益,因为每个人能较清楚的看见个人付出在共同利益中所占的份额;但大集团就不成了,个人看不见自己与共同利益的直接关系,就倾向于将自己要付出的代价转嫁到别人头上,以获得平均化的个人收益。
这个道理,仔细思考一下觉得实在是太正确了。从小处来讲,一个班级的某一课程,要求同学分组完成任务。比如说《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这门课,要求一个小组阅读几份文献,然后完成读书报告并且在课堂上展示。由于一个小组有5人左右,所以分工到每个人头上的任务还算明确清晰。大部分同学都能够积极完成小组的分工任务,但是也免不了有少部分同学想搭便车。因为在同一个小组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和不同的目标,有的同学认真负责是为了期末得到一个好成熟,有的同学对于分数不是特别在乎所以觉得没必要花太多时间在课业上面。当然,对于小组这个集体来讲,那些搭便车的同学有些不道德。但是仔细分析,搭便车的同学也有自己的道理,不能全部否定,而应该看出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博弈。不过在总体上,同学们还是能够认真对待,因为每个小组的人数比较少,每个人的任务都清晰可见。如果其中一个人不认真完成,势必会遭到其他小组成员的责怪,影响他(她)在同学们心中的形象。
这只是课堂小组分工的一个小例子。如果按照奥尔森的说法,将集体的人数扩大,比如说全班完成一件任务。假设全班同学一起写一份报告,那么可以想象,搭便车的人数就会更多。如果没有约束或者强制力,分到每个同学头上的任务很少,乃至于可以忽略不计,那么同学就会认为自己的那份任务不是特别重要,所以即使完成,也可能不是特别认真。回到小组分工的例子,老师为了解决搭便车问题,会让小组报告的不同任务标注上负责同学的名字。但是这也不能完全解决搭便车问题,因为老师只能看到一份分工和完成任务的学生名字,而不能看到标注名字这一过程。有些小组为了不使同学关系遭到破坏,自然会考虑到每个同学的感受,即使分工不平均,但是标注名字时,似乎每个同学完成任务的几乎相等。
如果把视角在放大一些,想想我们政治课上提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即“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互冲突时,个人利益要牺牲自身利益来维护集体利益”。似乎我们国人都会被灌输这样的道理,当然如果全国人民都能这样想,也能这样做,自然能够创造出和谐社会。但是我怀疑的是,这样的道理大家能够赞同,可是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做。“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奥尔森如是说。经济学上第一个假设就是人是理性人,即只有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自己的成本最低,人才会采取行动。当然这个经济理性人假设也不是完全符合现实情况,按照《信任》作者福山所说,只能解释现实情况的80%。如果这样的解释力是正确的,那么整个社会中80%的人会这样思考:“如果自己对于集体的贡献大于集体对个人的回报,那么我就不会采取牺牲个人利益来维护集体利益的行动。”我们国家的政治教育要求人民有极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理想,但是忽略了人的本性。也就是说,在现有的物质基础上,人们还是有自己的私心。按照马克思的唯物理论,物质决定意识,既然现在国民的意识还不能达到牺牲个人利益而维护集体利益,那么就有些怀疑某些马克思主义者是不是真正读懂了马克思主义?自然,维护集体利益,这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应该值得颂扬。以上只是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上的个人思考。
如果把视角转到更为现实的企业层面,那我们就会更加重视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重要性。企业管理层一方面要让员工积极为企业做贡献,一方面更应该站在员工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对于一名普通员工,他关注的是自己的薪酬、升迁、被尊重、自我实现等等。那么管理层就应该切实注重这些方面,打造企业文化,让员工有一定的企业归属管。按照社会交换理论来思考,任何两个人或组织要实现交易,不管是物质还是非物质,都需要达到互惠,这样的交易才能实现。不过,社会交换的前提条件是没有强制力。既然企业没有国家那样的强制力,要想让员工发挥自己的能力,要想要员工对企业忠诚,就必须给予员工应有的回报。这时候的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则是对立统一的。任何一方都想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是当自己的利益过大时,整体利益就会下降,反而导致自身的利益遭到损坏。
以上仅为自己的一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