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整座经济学大厦中,最重要的基石是“需求第一定律”。它是说:当其他条件不变时,代价越大,需求量越小;或者说,代价越小,需求量越大。这个定律可以用图形来表示。习惯上,用横座标表示需求量,纵座标表示价格,那么需求定律就可以描绘成一条从左上角到右下角的曲线,这条曲线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向右下倾斜”。
反对“需求曲线必然向下”的人,认为“需求曲线有时向上”。他们的理由通常是这样的:经济社会存在“越贵越买”的现象。例如股票。价格低的股票是垃圾,不受人青睐;但当股票暴涨时,大家就会看好,愿意出高价购买。这个铁一般的事实,推翻了“需求曲线必定向下”定律,换言之,推翻了“代价越高、需求量越小”的规律。
“有时向上学派”进一步论证道:社会上存在着像珠宝和钻石那样的“炫耀品”,它们也会产生“越贵越买”的现象。既然是炫耀品,就一定要贵,顾客才愿意买;若炫耀品跌价,买的人就会少。所以,炫耀品的存在,也推翻了“需求曲线必定向下”定律。云云。
这些论证似是而非。照他们的理解,何止股票和珠宝,世界上任何商品,都可以推翻“需求第一定律”。不是吗,臭蛋、旧汽车、洗衣板、黑白电视,都比较便宜,但人们要得少;相比之下,鲜蛋、新轿车、洗衣机、大彩电,虽然都比较贵,但人们还是要得多。
如此类推,台灯、奶糖、空调、甚至马桶,都应该属于可以推翻“需求第一定律”的“炫耀品”了,因为相对蜡烛、糖精、风扇和粪坑而言,人们都是“越贵越买”的。既然任何物品都能找到较劣质的替代品,那么任何物品都可以被视作“炫耀品”;既然越是优质物品(价格越高),人们就要得越多(需求量越大),那么这些物品的需求曲线就不是“有时”向上,而是“永远”向上了。
不是这样的。“有时向上学派”忘记了最基本的前提:一条需求曲线,只能代表唯一一种固定不变的物品,而不能有时代表一种物品,有时又代表另一种。我们不能画一条向上的曲线,解释说它的前半段表示“臭蛋”,后半段表示“鲜蛋”,然后断言“鸡蛋”的需求曲线是向上倾斜的。我们也不能画一条波浪线,解释说它的前半段表示“小学文凭”,中间段表示“中学文凭”,后半段表示“大学文凭”,然后断言“文凭”的需求曲线是向上、向下、再向上波动的。
对股票来说,道理也一样。在信息不全面的世界里,人们经常把商品的价格视作质量指标。与其说人们要买“贵”的股票,不如说他们要买“好”的股票。当股票的价格上升时,股票的品质和盈利能力便在股民心目中发生了改变,变成另外一只有所不同的股票了。在图形中,这应该表示为“另一条”位置更高、但仍然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而不是一条掉头向上的需求曲线。
股民追买“较贵”的股票,是因为他们以为“较贵”就是“较好”,而他们本来就打算购买“较好”的股票。这跟我们要买“较贵”的轿车,不买“较便宜”的自行车一样。轿车的确比自行车贵,但我们之所以买轿车而不买自行车,是因为我们本来就打算买“较好”的交通工具 ,而不是为了“越贵越买”才买轿车。
你或许不想要“品质较次”的股票或宝石(它们表示为位置较低的需求曲线),而想要“品质较优”的股票或宝石(它们表示为位置较高的需求曲线)。不过,只要有人要免费送你(代价较低),你就想得到更多(需求量较大)。换言之,即使对于昂贵的、高级的或“预期回报高”的商品,只要你付出的代价越低,你对它的需求量也是越大,这表示为那条位置较高的需求曲线依然向下倾斜。
一条固定的需求曲线,表示当“其他任何条件”都不变时,某物品的价格与其需求量之间的反比关系。所谓“其他任何条件”,包括物品的品质、顾客对它的喜爱程度,顾客个人的健康、年龄、性别、家庭规模等等。千万不要忘记,只要这些因素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原来的需求曲线就要上下移动,从而变成“另外”一条需求曲线,而不是“同一条”掉头向上的曲线。始终正确区分(1)什么时候沿着同一条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滑动,(2)什么时候平移整条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是我们掌握需求曲线应用的核心。
经济学家阿尔钦(Armen Alchian)曾经写道:“需求曲线可以有多种形状和斜率,但绝对没有任何一段是向上倾斜(斜率为正)的。在较高的代价上,绝对不会有较大的需求量。在某段价格范围内,需求曲线可以垂直,那表示在这段价格范围内,需求量没有改变。但只要价格升得足够高,需求量就会下降。在整个可能的价格范围内,需求曲线则绝对不是垂直的。需求定律是一个非常肯定的陈述,它恐怕是最有力、最可靠、最重要的经济学原理了。”
今日再读stevenxue这篇当时我觉得很有启发的文章,觉得stevenxue的论证还是有些问题的(《经济学的争论》近日又读,发现有不少论证及推理有问题,有机会写出来大家一起讨论):其它条件不变,价升需求量降,读过李俊慧多解读《经济解释》的人都知道,这样表述是有问题的,其他条件都不变,价格怎么会变呢?弗里德曼在《价格理论》中论证,其他所有商品价格需求量不变,个人收入不变,那么花在要研究商品上的收入也一定,可表达为PQ=A,成一双曲线,价格弹性为1,现实中价格弹性不为1者,多也。
逻辑上,承认收入效应的话,是存在向上的需求曲线的,但那样的话,需求定律就成为了套套逻辑,因为它不可能错了,这才是张五常、弗里德曼等人处理其他条件什么可以变,什么不可以变的重点。stevenxue用这种简单类比的方法,我个人认为没有抓住要讨论问题的重点。
说句题外话,许多人认为科学是经验科学,要以事实检验为依据,但如果有人说:“我的理论就是可以不用事实检查,要是我的理论被事实证明是错的,那也是例外。”面对这类要求事实向其理论靠拢的“学者”,你怎么样和他进行科学讨论,所以说科学是建立在信仰基础上的,虽然信仰并非科学。
个人认为,张五常还是有点“一知半解”的味道,尤其是在“套套逻辑”与“证伪”的判定上。当然这不影响其洞察力,但对于初学者来说,张的说法也容易让人们忽视数学对思维的作用(虽然许多人拿数学作大帽子唬人)。
我个人没有找到“需求定律”恰当的数学形式,因为“实际收入”与“名义收入”的定义成了问题。在所有变量均为名义值时,“其他条件不变”可以很清楚地表达,但是此时可以出现反例(当然针对此种情况我们也可以采取硬手段假定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但这样的“需求定律”就被反例打倒了,个人认为这种“因已知为伪而可证伪”并不是“证伪主义”);而取实际值时,可以不出现反例,但“其他条件不变”又不知何意了。
张五常说只用两条就可重写经济学,个人认为只是妄想(事实上他至今也没明确提出他是如何重写的,也许是年事已高,但我们不希望是别的原因)。经济学要想在可经验性的路上走得更远,必须在数学上有不断的突破。数学的内涵是很深广的。
在需求定律方面,我觉得你所谓数学方式和张五常的文字表达是一样的,在没有更好处理方法前,暂时用张五常OR弗老的方法吧。
另外,数学到底有什么用处(我指内涵,经济行为,不指推理过程),能否举例说明一下,最好是用另外方式不能解决的,而数学方式能解决。
个人一点研究,请两位斑竹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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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从Xi到Xj为消费者的一个选择或交换。线段的斜率为外生的价格比:- P1/P2; ΔX2 为因变量“可能的交易量”,就是需求;ΔX1 *P1为可付出的成本量,该量小于等于收入,具体决定该量的有意愿需求,其它替代品的影响,X1的禀赋量,X1的价格等等;或者说非P2的其它因素影响都在这个量中体现。这样,
函数式: ΔX2= (- P1/ P2)*ΔX1 就可以认为是需求函数。
令ΔX1 *P1为常数,意味着“其它条件都不变”,ΔX2只随P2而变,此时ΔX2符合需求量的定义。于是有需求(量)曲线:ΔX2=F(P2);这在个人需求曲线是明显可能的。
显然,ΔX1*P1 对ΔX2的影响与ΔP2对ΔX2的影响是相反的。如果允许或实际情况本身就是ΔX1*P1和P2同时同向变化,则当ΔX2/Δ(ΔX1*P1) >ΔX2/ΔP2时,就会出现曲线向上。
这个不等式似可以解决“其它因素不变,P2怎么会变的”的难题。事实上各个因素都会变,理论上也允许变,但其它因素对需求的变动归结为“可付成本量”的变动。X2的价格因素P与非价格因素的“可付成本量”如果同时同向变,则变动率大的决定了需求的走向。
给定一个“可付成本量”,就有一个“需求(量)曲线”;所以也可以认为在不同的“可付成本量”下,有不同的“需求(量)曲线”。
需求定律有三个不变,是驳不倒的。至于三个不变在实际中不成立,那只说明它不是定律,而是真正需求定律中的一种相关性。如假设质量不变,有引力与距离平方成反比,你能驳倒它?但这肯定不是引力定律,因为假设质量不变不成立。
比如“阿罗不可能定理”、“哥德尔不完备定理”,都可以说是数学的精品。
博弈树(“树”是图论中的概念)的引入,简明而严谨地消除了人们就某一博弈形成的歧义,也方便了人们的分析。
许多哲学家都认识到了物质、运动、时空的不可分性,但其中“究竟”是何种关系,以数学表达的广义相对论定量地给出了一组关系。
生活中,我们在多景点景区旅游,“一笔画”问题就很有用,一个景区可不可能一次性地既不重复、又不遗漏地遍历全部景点,有点数学知识就派上用场了。
画一个地图,最少可以用几种颜色,也可以借助数学回答。
当然,这些只是应用数学。
至于从哲学谈数学,个人就不敢多谈了,也不适合在这里谈。
如果“数学方式和张五常的文字表达是一样的”,张五常的表述就不应该引起那么多歧义,还得等待其他人为其做出更精确的表述(而其中数学的方法也许最简明严谨)。数学式出来了,只要明白相关数学概念,真伪判定方便许多。
自然语言与数学语言的“辩证”关系,其实大家都理解的。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5-2-19 0:30:25的发言:个人一点研究,请两位斑竹指教:
严格讲,“需求定律”只是描述某一商品自身价格与自身需求量之间的关系,但显然,人们不会认为某一商品自身需求量只与自身价格有关,还有其他因素(变量)。然而“价格”、“收入”这类东西在经济学中是“相对”的,一种商品的价格最终是通过别的商品来表示,“名”“实”之辨就要卷入其中。
其实如果张五常不能只以两条来重写更好的经济学,人们不必在这方面纠缠。存不存在“吉芬商品”(如何精确地对其定义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就那么影响人们的经济学研究吗?
我认为张五常所谓的重写(有没有说过我不记得了),是指把经济学的重心放到解释上来,他从这一重心出发,从方法论、基本概念到理论清理都遵守这一规定。他有没有重写经济学,这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但在合约选择特别是分成合约理论、公司理论、价格控制理论等等方面,张五常的确做出了前人没有的成绩,解释了从未解释过的现象,提出了真问题,我认为这才是最重要的。像我们这样的,主要学习他的观察和思考能力,而不必过多去纠缠有没有重写经济学之类的问题,能解释自己不甚解的现象,更幸运的,能在传统基础上解释别人没解释到的现象,创造所谓的新理论,就很“那个”了,这样的事能不能成,像我这样的,只能是幻想:)
关于数学,表达和推理上的简洁,我当然承认,但数学不能代替思想,只是思想的表达和一种工具,这方面,汪丁丁说过:“数学是最好的仆人,但并非主人。”,我认为是恰当的。至于你说的几个数学表达,我想了解的人,用很简单的文字就能表达出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19 11:37:35编辑过]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5-2-19 8:17:14的发言: 其实如果张五常不能只以两条来重写更好的经济学,人们不必在这方面纠缠。存不存在“吉芬商品”(如何精确地对其定义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就那么影响人们的经济学研究吗?
是这样。但张五常将需求曲线向下当作公理,所以反例是致命的,一定要解释清楚,否则其经济理论的基石就不牢固了。
我理解需求是一个多元函数,但含有本商品价格这个自变量。而需求量是同一个因变量,只不过设定非本商品价格的其它因素为常量了。从定义上说,有大概念(需求)和小概念(需求量)之嫌。有关需求曲线的疑问源出于此。正因为没有数学化,所以问题显不出来。
说到“吉芬”,“价格与需求同方向变化的现象”——是一个定义吧?
zt 求心:
设需求函数为: Q=f(P,I,,...) 那么, dQ/dP=df/dP+(df/dI)(dI/dP)+...
张无常说没有吉芬物品,是指上式中的的df/dP一定不会大于零. 如果价格对收入的影响很小,上式中的后一项近似等于零,就是正常物品.但如果后一项比较大,就会出现吉芬商品. 现在的需求函数Q=a-bP(a、b为常数),仅仅是完整的需求函数的泰劳展开式的线性部分。
个人支持张五常的观点,需求曲线一定是向下倾斜的。
对于炫耀品,就和股票一样。价格上涨时和价格下跌时,就是不同的商品了。举个例子,对于同样的可乐,贴上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商标,与贴上非常可乐的商标价格就不一样了。所以存在许多贴牌生产的例子。
这也和凯恩斯的选美理论有联系。一件物品一旦成为炫耀品,必定是成为大家认可了,你的效用不是决定于商品本身,而是商品所隐含的社会评价。并不是因为价格高了你去买,而是因为高的价格意味社会评价高了。社会评价高和社会评价低的商品能是一种商品吗?
对于股票,名画等还有炫耀品等都应该归于一类。不过这类商品的定价现在还是非常困难的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0 8:55:29编辑过]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5-2-19 18:14:41的发言:zt 求心:
设需求函数为: Q=f(P,I,,...) 那么, dQ/dP=df/dP+(df/dI)(dI/dP)+...
张无常说没有吉芬物品,是指上式中的的df/dP一定不会大于零. 如果价格对收入的影响很小,上式中的后一项近似等于零,就是正常物品.但如果后一项比较大,就会出现吉芬商品. 现在的需求函数Q=a-bP(a、b为常数),仅仅是完整的需求函数的泰劳展开式的线性部分。
这里有一个问题:这里Q=f(P,I,,...),一定要强调其他因素不变。还有需求量和需求的区分,张是假设需求不变。收入变动,需求肯定也变动了。价格对收入产生影响和张五常的观点有差异。张本身的描述是没有问题,他观点我个人认为也是正确的。
其实在这上面的纠缠没有必要,吉芬物品和张五常的观点本身是根本是两码事(大家对张五常提到吉芬物品所要表达的意思可能有所误解)。吉芬物品强调的是收入效应。张五常说的人的一种行为公理。张五常所说的其他条件不变本身就否定了收入效应。
个人认为需求曲线就是需求曲线,是描述人行为的一个基本公理。是经济分析的一个基准,就想两条平行线不会相交一样。这个如果动摇了,经济分析的根本也就要动摇。
收入效应是另外一个问题,应该归为收入对需求的影响,吉芬物品就是强调的收入效应。把两个扯在一起难免引起混乱。炫耀品也是这样,根本是不同的问题(这里是社会评价和商品价格的关系)。非要扯在一起。
个人浅薄之见,见笑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0 10:02:39编辑过]
自然语言可以用含混抹煞(尤其是按自己的需要理解),但数学语言不可以。针对名义量,我们可能用“事实”推翻“定律”;而针对实际量,我们从逻辑上又可能根本找不到“其他条件不变”这样的情况,这样如何说明“验证”呢?如果需求定律只是“形而上”的东西,不可以(从逻辑上也无法)谈验证,这是不是“套套逻辑”呢?需求定律“可以错”(证伪)与“因已知需求定律可以有反例因而可以这样设需求定律”是两码事。
如果爱因斯坦已知道了(真空中)光速可变,还会做光速不变的假设吗?
请问sungmoo兄,你所说的名义量、实际量具体是指什么?对处理需求定律有什么作用?
“如果需求定律只是“形而上”的东西,不可以(从逻辑上也无法)谈验证,这是不是“套套逻辑”呢?”这当然做得到的,关键是把看不到的需求量与看得到的成交量在逻辑上相关,这个就可以验证看不到的需求和需求定律了,张五常在《经济解释》第一卷验证单质和多质品需求定律时就是用了这个逻辑方法,这当然需要观察和推理,但是能做到的,你认为他解释的那两个例子不对吗?验证具体错在哪?
关于套套逻辑的问题,我认为是这样,科学当然是从基本假设开始的,如经济学中的稀缺,这个公理式的假设不能验证,也无法验证,是个套套逻辑,但是从这个假设基本上的具体推测和具体的理论从经验科学角度看,是要能被证伪的,要能被事实检验的,不知道我这个理解到底有什么问题,请直说。
需求曲线的存在前提是价格和收入的外生且与供给一起都为常量。
在充分多的市场参与者的情况下,个别消费者可以实现这个前提。但是如果研究对象是社会某商品需求量与其价格的关系,就不一定存在需求定律,因为需求定律的前提不存在了。价格不再是外生变量而是与社会需要量、收入相关的内生变量。这时,假定供给不变,再假定收入和需要不变,价格就不会改变。而允许供给或需要量或收入变化,变动的就已经不是需求量了,何来需求定律?
所以,个人存在需求定律;但社会不存在。
个人以为:对于某商品的社会需求Q,供给量S,收入I,价格P,需要量W之间的关系有:
Q=F(P,I,S,W);而P=f(I,S,W );此时不存在独立的P变量,也就没有传统意义的需求量。
当认为存在社会的“需求定律”时,很可能忽略了“供给”一定的条件;实际描述的是需求与供给的关系了。
供给多,价格低,需求上升;供给少,价格高,需求下降。
考虑两商品的简单情形:
maxu(x1,x2) s.t. p1x1+p2x2=y
其中,p1、p2是名义价格,y是名义收入(说“名义”量,指以“货币”表示)。 解此规划,可得Marshall需求函数:x1(p1,p2,y)、x2(p1,p2,y) 由Slutsky方程可知,dx1/dp1未必为负(d表示求偏导数)——如果硬性规定dx1/dp1必须非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只表示针对名义量我们约定了dx1/dp1的符号,但绝不表示理论上没有正号的可能。我们注意到,名义量的意义下,我们可以说明“其他条件不变”:各参量中只有p1变化,其他量p2与y都不变化。但此时,我们从理论上不能排除dx1/dp1为正的情况,只能硬性规定其非正。 而由Slutsky方程还可知,如果探讨“实际量”(指不以“货币”表示,而以商品间量的相互关系来表示相对价格或相对收入),则当p1变化时,即使名义收入y不变,实际收入也会变化,此时就一般情形而言试图通过“其他条件不变”来发现dp1与dx1间的关系是不可能的。从逻辑上说,这样的“需求定律”是无法验证的,因为只要价格一变,一般就会使实际收入变化(收入效应总存在),我们找不到所谓的“其他条件不变”。特别指出的是,名义价格的变化确实引起了实际价格与实际收入的变化。 其实,说穿了,正如张五常提出的,他之所以想“只以两条”重写经济学,是因为他知道主流的假设无法从逻辑上排除dx1/dp1为正的可能(就名义量而言),而dx1/dp1>0正是他自己(包括Friedman)不能容忍的(这种信仰不知算不算“套套逻辑”),因此,他想直接假设dx1/dp1<0,反过来以此为基础重写经济学。如果重写的目的达不到,反而因此引起如此混乱,何苦为此自寻烦恼呢?能以尽可能少的假设解释尽可能多的现象固然是我们所推崇的,但是张实现了这一目标了吗?另外,在批判套套逻辑的过程中,张自己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
这个问题本人曾在其他论坛讨论过多次。目前的结论基本如此。
以不可经验的或不可证伪的“套套逻辑”得出可经验的或可证伪的“非套套逻辑”,可以。但是不是张老人的本意?
至于哪个西瓜“更贵”或“品质更高”的问题,不通过人们的选择行为,谁能举出一个好的判断“贵”或“品质”的标准吗?谁敢确认你爱吃的西瓜一定是别人爱吃的西瓜?你的好品质就一定是别人的好品质。
这里所谓蓝田所说的“套套逻辑”只是想提醒经济学人们:在人们的选择面前,经济学家应该保持必要的谦虚与冷静。相信别人的选择对于其自身来说是最好的(所谓最优与次优的区分只是人们认识的层次之分,不是理性与否之分)。不针对某一个体抽象地谈品质与价格其实只是展现自己的偏好。
maxu(x1,x2) s.t. p1x1+p2x2=y
其中,p1、p2是名义价格,y是名义收入(说“名义”量,指以“货币”表示)。 解此规划,可得Marshall需求函数:x1(p1,p2,y)、x2(p1,p2,y) 由Slutsky方程可知,dx1/dp1未必为负(d表示求偏导数)——如果硬性规定dx1/dp1必须非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只表示针对名义量我们约定了dx1/dp1的符号,但绝不表示理论上没有正号的可能。我们注意到,名义量的意义下,我们可以说明“其他条件不变”:各参量中只有p1变化,其他量p2与y都不变化。但此时,我们从理论上不能排除dx1/dp1为正的情况,只能硬性规定其非正。 而由Slutsky方程还可知,如果探讨“实际量”(指不以“货币”表示,而以商品间量的相互关系来表示相对价格或相对收入),则当p1变化时,即使名义收入y不变,实际收入也会变化,此时就一般情形而言试图通过“其他条件不变”来发现dp1与dx1间的关系是不可能的。从逻辑上说,这样的“需求定律”是无法验证的,因为只要价格一变,一般就会使实际收入变化(收入效应总存在),我们找不到所谓的“其他条件不变”。特别指出的是,名义价格的变化确实引起了实际价格与实际收入的变化。 其实,说穿了,正如张五常提出的,他之所以想“只以两条”重写经济学,是因为他知道主流的假设无法从逻辑上排除dx1/dp1为正的可能(就名义量而言),而dx1/dp1>0正是他自己(包括Friedman)不能容忍的(这种信仰不知算不算“套套逻辑”)...
要理解验证的含义!
你举的例子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首先你的例子无法推翻需求曲线的假设。第二,需求曲线是可以验证的。举一个例子,有一种商品,你一直很想买,但是价格高,你无法接受,当某一天价格降低到你可以接受了,你就会买这种商品,但是你在其他商品上的消费并没有增加。你要好好理解什么是收入效应,收入增加,在所有商品上的消费都应该增加,但是你只是增加了这种商品的消费。
你也许会说是替代效应,但是这种商品也许并无其他商品可以替代。
不知理解的对不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22 13:02: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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