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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1

本管理员今天在网上看了一篇文章,大家不妨也看一看。网络管理员专门摘录我国著名学者的有关文章,向大家推荐。本网将陆续把一些我们认为值得一读的文章向大家继续转贴。 如下:

专家纵论国企改制背后的资产流失危机

《西部观察》记者/谭昌明

本文原载《西部观察》杂志20041011期。感谢英国NAPIER大学、武汉大学张昕博士整理并提供本文文稿。

按:本文所涉及的专家有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党组书记李毅中,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部李华振,学者李想,学者邓聿文

中国是世界上国有资产数量最多的国家,总值超过10万亿之巨。在国企改制中,如何确保这10万亿国有资产不流失和被侵吞,一直是国人十分关注的问题。而最近由香港中文大学、北京长江商学院教授郎咸平因炮轰海尔、格林柯尔、TCL等国内知名企业而引发的国企改制之争,进一步凸现了国有资产流失危机的严峻和紧迫。

郎顾之争背后的国资危机

2004年8月9日,郎咸平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联合举办的中美财经传媒高级研修班毕业典礼上发表了题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的演讲,矛头直指格林柯尔掌门人顾雏军,对其近年来开展的一系列国企并购行动提出质疑,认为这些收购导致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并由此引发了学界和民间有关国企产权改革的大讨论。

郎咸平是台湾人,早年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获金融学博士学位,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喝着资本主义的奶水长大的。然而,这个“喝着资本主义奶水长大”的经济学者却把关注和研究的重点放在祖国大陆的国企改革与上市公司上。据报道,2000年11月,大鹏证券在北京搞了一个关于创业板的研讨会。在那里,刚去深圳创办《新财富》的张信东与郎咸平一见如故,很快达成了深度合作的协议。之后半年,郎咸平携手《新财富》创下“郎骂”的名声。在其首倡的“研究型报道”中,郎咸平向当时如日中天的德隆系发起进攻,说“大家投入德隆的钱是拿不回来的”。

德隆既得“天下第一庄”,其勾当在坊间不是秘密,只是无人说破而已。郎咸平以学者身份第一个站出来痛骂德隆,举世哗然。而他去年在演讲中又放言“德隆资金链不出半年就绷不住了”,一语成谶。郎咸平从此被当作中小股东代言人,博得“郎监管”之名。

郎咸平在演讲中列举了一系列数据和事实,明确指出格林柯尔及其掌门人顾雏军采取“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迎人”、“借鸡生蛋”的“七板斧”,利用财务手段,把一些经营困难但生产条件较好的国有企业的账面亏损做大,然后再低价收购这些企业。一旦收购完成,再利用类似的财务手段,制造“收购后赢利”的假象,从而巧取豪夺了大量国有资产,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

在演讲中,郎咸平还对当前正在进行中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问题提出诸多质疑,他表示,企业产权的改变,并不能根本解决国有企业经营亏损等问题。国内的不少民营企业家,其经营水平不见得比国企高明多少,因此,指望通过民营企业收购来使亏损国企扭亏为赢是不可靠的。据调查,在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的资产回报率与香港本地企业相差无几,这表明,国有企业完全可以经营得好。他说,民营企业只适合投资经营中小型企业,而大型企业还必须由国家来经营。

郎咸平的演讲经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顾雏军更是反应激烈,以个人名义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郎咸平,状告其诽谤。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得捍卫实业家的荣誉。有资料显示,顾雏军的个人财富达10亿元人民币。

“郎顾之争”由此拉开序幕。

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这场看似两个人之间的“郎顾之争”,迅速演变为一场公案。国内一些知名经济学家在经过短暂的“集体失语”后,纷纷站出来,就郎的观点发表自己或支持或反对的意见,不少学者、企业家、股民、网民也跟进参与论战。一时间,风起云涌,波诡云谲,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透过这场纷纷扰扰的论争,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颇值得研究的现象,在参与论争的经济学家中,除少数被称为“新左派”的非主流经济学家支持郎咸平外,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为代表的主流经济学家则对郎的观点提出了严厉的批驳,有媒体称之为“倒郎派”,而据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开展的网络调查显示,超过90%以上的网民支持郎咸平,被称之为“挺郎派”。

“挺郎”者认为,权力支配、暗箱操作、法规不全、国资流失、职工及债权人权益受损已经成为当前国企产权改革的拦路虎。在国退民进的改革浪潮中,公平丧失,效率失察,一场正在上演的民资合法侵占国资的狂欢盛宴应该叫停。他们甚至认为,俄罗斯私有化进程教训正在中国上演。

“倒郎”者则认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问题,一定要置于市场经济转轨的框架下来考虑,不能冒然引爆仇恨国资流失情绪。国有资产流失等种种问题在个案上成立,但在总量上不成立,种种问题的出现固然有损社会公平,但国有资产改革的滞后同样导致市场的不公平,在市场经济体制尚未确立的大背景下,国企产权改革不能因噎废食,改革方向不能简单否定。

无论是“挺郎”者还是“倒郎”者,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谁也无法绕开也不容回避的事实:国有资产已陷入流失危机。

事实上,郎咸平并不是第一个质疑国有企业负责人瓜分国有资产的学者。早在十年前,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就发出了“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警告,他在自己的长文《危险的第一级火箭》(1993年2月发表于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双月刊),提出了中国处在“抢来本钱做买卖”的原始积累狂潮中,及“从掌勺者私分大锅饭到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问题。

中国的国企改革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实行的是经营承包制,由国家将企业承包给企业负责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基本上没有涉及产权改革。然而,这种承包制很快就出现了新的问题,“公产私营”、“公产私用”逐渐演变为“公产私有”。

“产权改革”的话题开始浮出水面。

1992年8月,原官员身份的深圳罗湖区时代实业有限发展公司总经理叶启明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个人集股2000万元购买本公司的要求,罗湖区起先拒绝并开始排挤叶启明,派工作组进驻企业查叶的“贪污”问题,查不出结果也不撤,并要叶提前离休,遭拒绝后又要叶参加拍卖竞标,叶仍不同意并上诉市委,市委决定支持叶启明“自购自”。这成为当时见诸报端的我国首例法人代表购买自己企业的“自购自”案例。

党的十五大后,国企改革进入攻坚战,中央提出了国企三年脱困的目标,各地的国企改革也紧锣密鼓,其力度之大、强度之高、速度之快,世所罕见。然而,这场风卷残云似的国企改革基本上沿袭一个模式:卖!而且是贱卖!

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靓女先嫁”很自然就成为各地国企改革中最时髦的词语。山东省一个地方一夜之间将国企卖干殆尽。湖南省长沙市在1999-2000年间对一批赢利的大型国企实行“靓女先嫁”的“界定式私有化”,用政治权力直接把国有资产划拨给“内部人”,并一步到位地实现管理者控股。2003年,江苏省国企改革规划文件提出,“地方国有大型企业要由1875户调整到230户内;大型商贸企业由846户调整到40户内;中小企业的国有资本两年内基本退出,2003年要退出60%”;无锡市则要在国有资本的退出上有新的突破,要使企业国有资产比重降低到20%以下;山东推出20家上市公司赴港出售;西安市要在两年内出售500亿元国有资产;北京市要对350亿元的国企大变卖,武汉市要对2000多个国企开刀……

一场“国退民进”的盛宴由此开始。然而,在这盛宴狂欢的背后,却是国有资产的不断流失。1998年至2003年7月,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简称山西电科院)采取用假合同、假发票等手段套取并集体私分国有资产4300余万元。河南省郏县一家351.4万元注册资金的企业被人用55万元买断。宁夏中卫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在改制过程中,竟将一幢建筑面积5684平方米的在建商品楼评估为150元!大连一净资产约5000万的企业结果500万就给卖了……

国企改革就这样在狂卖浪潮中被扭曲了,一些官员、学者对此痛心疾首,纷纷发出呐喊:国企改革岂能一卖了之!然而,狂欢正酣,谁又会在乎这几声不大的呐喊呢?

“国退民进”中的MBO

2001年,一种新的国企产权改革模式开始在华夏大地上勃起,并呈燎原之势,那就是后来广受诟病的MBO。

MBO是舶来品,发端于美国,是英文Management Buyout的缩写,即经理层融资收购,意思是:公司经理层用借债所融资本收购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相应的控制权格局以及公司资产结构。

据主张并力挺这种产权改革模式的主流经济学家称,国有企业的主要问题在于“所有者缺位”,产权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解决“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民营化则是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的有效途径。而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企业家们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为企业的成千上万员工计,为企业的平稳发展计,为当地的经济发展计,为财政供养人员的税收来源计,我们不得不、不能不用合适的方式来体现企业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巨大价值。

这种合适的方式就是MBO!

然而,MBO模式从进入中国开始就成了南橘北枳,遭到人们的质疑。2002年,学者李想撰文指出,MBO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对。他认为,MBO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股情和民情。我国股市原限死2/3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造成“一股独大”坐吃股民现象,分裂的股本结构导致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价格悬殊。而MBO完全不顾中国的国情、股情和民情,管理层以净资产甚至更低的价格“收购”国有股,等于又打开一个掏空上市公司、掏空投资者的“潘多拉”魔盒。 而且,MBO本系在国际上全流通的股市中所采用的一种公平收购,其主要目的是控股和反收购,根据市场“三公”原则,上市公司管理层只有从二级市场流通股中收购,才能公允地体现其责任、信用与效率。但是,目前我们所见的MBO与控股和反收购根本扯不上一丝一毫的关系,上市公司高管也无意收购流通股,可以说是彻底的无视公理!他说,目前,MBO主体的合法性、收购定价方式、融资信用责任、产权属性与变更、实施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的机制诸多问题均存在法律空白,这就难免会出现少数管理层钻法律的空子,并使中国的MBO沦为一个令广大投资者痛心和失望的“四不象”的东西。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更是MBO的坚定的反对者,他认为,MBO不适合中国的上市公司。因为MBO引发的对财富的重新分配是一场产权制度的革命,影响非同一般。在目前MBO操作不透明,程序、细则尚未统一完善的情况下,MBO隐患太多。他说,MBO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就是低价购买国有股,然后高价套现。为此,他提出4条建议:1.终止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以MBO的方式向上市公司经营者管理层转让的审批。2.暂停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向现在的民营企业转让的审批。3.暂不办理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向外商转让的审批。4.待中国资本市场全流通问题解决之后再行恢复。

但无论是反对还是质疑,谁也无法阻挡MBO在各地的燎原之势,这可是最后一顿免费大餐啊!不吃白不吃!

事实的确如此。据报道,南京市在实施国企产权改革中,对管理层收购给予特别奖励,管理层收购时,一般不追究资金来源,同时有10~30%的奖励。例如某国企厂长收购本企业,奖给厂长360万元,一人独得,一夜暴富。某市对管理层收购价格更是优惠至极,最低可打5折!尤为严重的是,在MBO 过程中,不少地方出现了官商勾结,合谋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象征性地将账面亏损的国企廉价地卖给或干脆送给原管理层,其间不少是企业管理层与政府某些官员合谋,以产权改革的名义,将国企送给管理层,然后合伙分赃。广东南海市华光公司老总冯明昌骗贷74亿元,就是该市少数中高级官员与冯勾结,借“华光”外壳从银行骗贷得手;河南长葛市发电厂厂长梁佰岭在高管人员合作下,通过暗箱操作,以1500万元买下价值1.2亿元的国有企业。

不仅是一般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亦是如此。从媒体披露的已实施的管理层收购案例看,不少公司有贱卖国有股之嫌。佛塑股份实施管理层收购的转让价是2.95元/股,低于公司2002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3.187元;深圳方大实施的价格分别为3.45元、3.28元及3.08元三种,均低于每股净资产3.58元;粤美的管理层收购先后分两次,前一次收购价为2.95元/股,后一次为3元/股,均低于公司2000年每股净资产4.07元;特变电工管理层收购的转让价格,均低于协议签订时最近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折扣率分别为0.78、0.92、0.37。

MBO在中国已完全发生变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部学者李华振在《中国经济周刊》发出呼吁:警惕“MBO突变”灾难。他说,中国当前的一些所谓“MBO”实际上已经不再是“原种MBO”,而是发生了“基因突变”。李华振对MBO的变异过程做了精辟的论述:先变成“MBI”。他说,中国上市国企里管理层收购的根本不是“O”(Outs,在外的流通股)”,而是“I(Ins,在内的股份,非流通股)”。他们利用了中国股市目前的一个结构性缺陷,即流通股(Outs)与非流通股(Ins)同时并存。由于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巨大价差,管理层就秘密地通过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而不是公开地全面要约收购流通股),以超低的内幕价就取得了企业的控股权,在相当的程度上损害了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再变成“MSI”。他认为,“原种MBO”除了强调上述的“O”之外,还强调“B(Buy,买)”字,即管理层必须按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之法则来收购企业,是收益与成本、获利与风险、激励与约束的同步相生。但中国目前的一些国企MBO之博弈中,管理层往往并不拿出足够的钱来(甚至根本不拿出一分钱),而是与有关的官员合谋玩“空手道”。这样,最终的结果就是:管理层只享有收益却不付出相应的成本,只获取利益却不承担相应的风险,只产生暴富的所谓激励却没有相应的约束。形象点说,就是“S(Steal,盗)”,而且是盗“I(Ins)”,这就沦为了一场“看守者交易”,是管理层“监守自盗”,严重损害国家的所有者权益;最后变成“OSI”。李华振说,中国目前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并不像西方那样来源于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雇佣”,而是一种“非市场化任命”,甚至本身就是政府官员。在国企MBO中,官员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因此,在目前对官员的权力滥用尚缺乏有效约束的条件下,不少MBO在一定程度上成了“O(Official,官员)BO”,再加之前述的“S(Steal,盗)”和“I(Ins)”,就成了“OSI”,成了权力资本的盛宴。

李华振进一步指出,当前所谓的MBO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大洗钱运动”,让那些通过MBO一夜暴富的人有了合法的外衣。如此下去,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那些靠“OSI”而暴发的人及其后代,出于对政局动荡以及资本“原罪”的忧虑,在得到巨额财富之后,下一步就是想方设法进行资本外逃。如果严格追究资本“原罪”,势必造成更不稳定的形势,导致资本进一步外逃;如果置之不顾,国家的公信力又何以维护?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03年3月,财政部对MBO叫停,要求“在相关法规制度未完善之前,对采取管理层收购(包括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行为予以暂停受理和审批,待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后再作决定。”

但财政部的严厉叫停,并没有减缓MBO的步伐。据证券时报记者调查,MBO的吸引力并未因政府的指令而消失,仍然暗流涌动,只不过为了绕过有关政策的限制,花样不断翻新,方式更隐秘而已。该报道称,自从MBO由公开转入隐蔽,其实施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通常会采取以下三种方式来操作:一是信托收购;二是由神秘的第三方出面;三是管理层与策略伙伴共同收购。

这便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曲线MBO”。但这种“曲线MBO”不仅使原来存在的问题依然存在着,而且由于更加隐秘,就更加难以监管,与此同时,这种暗箱操作的MBO还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新的问题。有学者称,MBO是内部人收购,自然与一般收购不同,如果这种内部人收购又是在地下进行的,那它所带来的问题就更难以发现、难以监管。

郎咸平就是在这时候“盯”上TCL和海尔的。

2004年1月6日,TCL集团上市,总共融资额达到25亿。李东生持有5.59%的股权,按照发行价,李东生身价达到6.1亿多元,按2月2日收盘价8.35元计,则已达到12亿元。

对于TCL的改制,市场上一片赞扬熑衔它走出了国企改革的新模式。但郎咸平却不这样认为,他在对TCL公布的财务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后,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回首TCL的历程,就会发现,这实际是一个国有股权稀释的过程,进一步说,是以股权激励为招牌,以证券市场为渠道,使国有资产逐步流向个人的过程,也是TCL的管理层获取国有资产的过程。”“TCL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只不过是李东生的个人“合法”的转移国有资产到自己的口袋,而这种机会不是给每一个老百姓的,这就是我所批评的不公平。”

2004年4月6日,海尔中建集团有限公司(1169-HK)发布公告称,海尔集团将把其洗衣机业务,以及持有的飞马通讯(青岛)有限公司35.5%的股权注入海尔中建集团。

在海尔发布公告的其后几天,很多股评家对此事做出了积极的评价。主要观点是由于海尔股票已经在国内的上海股票交易所上市,此次海尔如果能成功地借壳进入香港资本市场,将实现海尔一中一外的“双资本运作平台”,极大地提高海尔的融资能力,促进海尔国际化的进程。

8月2日,郎咸平在“搜狐财经”上发表了《成立海尔中建意在曲线MBO 海尔变形﹖》的文章,以“四问”的形式,质疑海尔正进行着“曲线MBO”。一是希望海尔向股民详细披露每个高管人员在职工持股会的持股比例;二是当初成立海尔投资的时候,到底通过何种过程让海尔投资拥有海尔商标专利权,到底通过何种过程,将零部件的供应权转到海尔投资者的手中的;三是由于现有国企体制问题,使企业老总没有办法透过某种激励机制得到适当补偿,但并不代表有国有企业职工,包括高管人员成立的职工持股会就可无节制地控制公司的资产;四是我们太强调国企对高管人员的激励机制不足,但对他们应对国家和股民的信托责任却强调不够。

郎咸平对TCL、海尔极其后来的格林科尔的炮轰,引发了学界和民间对国企产权改革的大讨论,而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大讨论中,国有资产的安全问题无疑是双方论争的焦点。

国企产权改革何去何从

变味无论是主流经济学家还是非主流经济学家,尽管在国企产权改革问题上分歧很大,但却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国企产权改革不能停!

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党组书记李毅中在去年11月份的一次讲话中透露,国资委刚刚结束对全国23个省、包括16个中心城市的调查结果显示:改制成功的国企达85%。李毅中说,85%的企业改制成功,说明“地方中小企业的改革应该肯定它的方向是正确的,改革中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

国资委去年底公布的数字也佐证了李毅中的观点:自1998年至2002年底,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从6.5万户减少至4.3万户,减少了34%;但实现利润从743亿元提高到2636亿元,增长了2.5倍;且自1999年国企改革开始股份制改造之后,在1999年以前曾连续6年亏损的国有中小企业,到2000年以来的状况开始越来越有好转,2000年、2001年、2002年全国国有中小企业实现的利润分别是73亿、109.8亿、286.9亿。

但李毅中同时表示,与取得的成效同时存在的一些国有资产低估贱卖的状况“让人心情沉痛”。

这的确是不争的事实。第一个站出来反驳郎咸平的主流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也承认,国企改革中存在着一些负面现象:一是国资贱卖;二是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新的控制人通过企业改制来套取银行资金和进行金融诈骗;四是新的控制人由于战略、能力、资金或管理方式、管理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而把原来不错的国有企业反而给“整垮”了。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很早就发出警告,要警惕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蚕食和侵吞国有资产的情况。他在中纪委的一个干部培训班上发表演讲时指出,腐败的源头在经济制度上的基础,有三种情况:一是寻租,就是行政权力对市场活动的干预造成了寻租的环境;二是利用市场的不完善、制度的不健全、监管的不严格等等,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牟取暴利;第三种情况就是在经济体制变动、产权结构变动过程中,包括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蚕食和侵吞公共财产。

国企改革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

学者邓聿文在分析这次“郎顾之争”引发的主流经济学家和民众观点尖锐对立现象产生的原因时指出,除了主流经济学家与民众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在产权改革中,民众心里有一种严重的被剥夺感。他说,中国的改革,由于利益的分化,早已不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那种人人收益的“帕累托改进”,而是出现了福利经济学家卡尔多所说的一部分人收益,另一部分人受损的状况,即改革是一种零和博弈。在这种情况下,改革要想获得社会的支持,继续下去,改革的受益者在不损害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就应对改革中相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足够的补偿。但我们的国企改革在做大蛋糕的同时,改革中的受益者并没有对改革中的受损者进行补偿,或者补偿远远少于后者受到的损失。想想看,在国企改革中,当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到管理者或者民营企业家手里,而职工的利益却受到侵害,他们会接受这样的改革吗?国企产权改革无疑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那么,国企产权改革何去何从?在产权改革中,又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效应,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被侵吞,确保职工的利益不受侵害?

不同的人开出了不同的“药方”。而且,这些不同的“药方”都强调一点:国企产权改革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只有剥离政策性负担才能谈国企产权改革。他指出,国有企业的问题,首先在于政策性负担。如果没有政策性负担,国有企业不一定就经营不好。他举例说,法国的雷诺汽车公司是国有的,它几年前收购了日本的日产公司,日产是一个完全私营的公司。为什么一个国有企业会收购私营企业?主要原因在于,法国是一个发达国家,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汽车产业是其比较优势,而雷诺又没有什么政策性负担,没有养工人的负担。

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指出,当前,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首先是观念更新问题熢谏婕叭民利益的根本问题时 应彻底改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观念。决策者应该在充分尊重全体人民意愿的基础上熝罢业焦有企业产权变革的最佳途径。他认为,决策部门应该从上层建筑领域找到改革的最佳突破口熗ü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煴Vす有企业改革不会出现少数人控制的局面。在产权变动问题上煵荒芙鼋鍪峭ü少数人的内部交易方式剥夺绝大部分人长期积累的基本财产。他说,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问题不是要不要进行产权变动煻是要不要遵守起码的法律原则熢诠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维护原始投资人的根本利益。

事实上,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对国企产权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十分重视,国资委先后发布实施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多次表示 国有产权交易要防止“暗箱操作”。日前煿资委又下发了《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煻栽谄笠倒有产权转让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给予明确。《通知》规定熢谧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事项获得批准后熥让方应当持批准文件、受让方的全额现金支付凭证到产权交易机构办理产权交易鉴证手续。

当有关国资流失的声音喧嚣尘上的时候,9月初,国资委发出《关于开展国有企业规范改制检查工作的通知》,对2004年1月1日经批准进行改制的各级国资委所监管企业,以及尚未成立国资委地方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情况进行检查。此前,国资委连续出台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这三个办法均从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有媒体指出,国资委在这个特殊时期连发三道金牌,并开展国有企业规范改制检查工作,其意图十分明显,不仅表明了国资委在这此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中的立场和态度,而且显示了国资委力图规范各地国企产权改革行为的决心和信心。

当然,这一切都还需要时间来检验。

出处:本文原载《西部观察》杂志20041011期。感谢英国NAPIER大学、武汉大学张昕博士整理并提供本文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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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8-29 16:31:00
谢了lz,我已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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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8-29 16:54:00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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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8-30 11:06:00
毛泽东说“中国如果发生反共的右派政变,我断定他们也是不得安宁的,很可能是短命的,因为代表百分之九十以上人民利益的一切革命者是不会容忍的。那时右派可能利用我的话得势于一时,左派则一定会利用我的另一些话组织起来,将右派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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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9 15:50:00
利益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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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20 11:13:00

企业买卖是很正常的事情,是很平常的事情。民间的违法犯罪也是常见的。

但是,我们需要睁开眼睛看看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事业能力,看这个民族有没有资格建国,看这个社会有没有真人真事,看这个国家扫了一屋又扫天下。中华民族,有没有制止违法犯罪的能力呢?有没有资格在这个地球上立足?还能干什么事业?

任何企业都可以买卖,但是,真人真事何在?任何事业的事业能力何在?谁是吃软饭吃干饭的呢?谁是寄生?人,可以无能,但不可无耻。

知耻近乎勇,无耻就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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