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论析诉讼调解协议性质及效力
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
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
诉讼调解协议性质及效力论析
陈娴灵
【摘要】 建设
与谐社会务必能够及时化解社会纠纷,诉讼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项重要制度,与其他形式的调解相比,具有
特殊的优势。在实践中,这种
特殊的优势往往受制于调解协议性质及诉讼调解协议的效力而不能充分发挥。为此,一方面,
务必以新的视角审视诉讼调解的内涵及价值;另一方面,
务必看到,调解协议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在法官等调解主持人的主持下达成的,其内容不仅限于实体权利义务,也
包含对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处分,具有准强制执行力的特性。
自200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下列简称《调解规定》)实行以来,诉讼调解以其
特殊优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
与社会效果。但是,在实践中,诉讼调解的地位、调解协议性质
与诉讼调解协议的效力等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我们。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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