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平安法〔2021
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1
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名目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二章
食品平安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平安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
操纵 第三节 标签、
讲明书和广告
第四节
特别食品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平安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治理 第九章
责任 第十章 附
那么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
平安,保障公众
躯体健康和生命
平安,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以下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
〔以下称食品生产
〕,食品销售和餐饮
效劳〔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
〕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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