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章的内容讲解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06年)1994年,财政部以“易货贸易”为题立项,成立课题组,研究制定相关会计准则。1995年,对易货贸易准则的范围加以扩张,并更名为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1996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征求意见稿)》1998年5月,草拟准则草案,并于1999年6月28日正式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在我国所有企业执行。但该准则较多地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当时我国的证券市等生产要素市还很不健全,公允价值难以取得,这很可能使部分企业利用该准则进行利润调节,因此财政部对此准则进行了修订,于2001年1月18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修订后的准则于2006年颁布新企业会计准则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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