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经济学之(十七)逆否命题及有关推理
假言命题“若A,则B”和“若非B,则非A”互为逆否命题,两者等价,真则同真,假则同假。根据“若A,则B”进行推理的有效形式有两种:一是肯定前件,如“若A,则B;A;所以B”;二是否定后件,如“若A,则B;非B;所以非A”。当然从原命题与逆否命题等价看,也包含了一种推理“若A,则B;所以,若非B,则非A”。那么,否定后件,在本质上其实仍是肯定前件,只是为了方便,进行了省略,完整的应该是“若A,则B;所以,若非B,则非A;非B;所以非A”。
不过要注意的是,“若A,则B” 和“若非B,则非A”都是复合命题。早十多年,大学生辩论会很时髦,有次的辩题是“现代社会人人平等”。辩论中,反方演其逆否命题为“不人人平等,就不是现代社会”,结果还把正方搞的哑口无言。余秋雨老师在最后点评时,说出大意如下的话:“现代社会人人平等”是个归纳概括性命题,不能演其逆否命题。(记不太清了,大意如此吧。)强调归纳概括性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根本的问题在于,“现代社会人人平等”并不是完整的“若A,则B”,只是一个B(或A)而已,我们是不能把B(或A)这一个命题劈两半来演“若A,则B”的逆否命题的。
还要注意的是,“若A,则B”中的A和B不一定是因果关系。为了强调因果关系,我们用“因为A,所以B”来表示A是B的原因。那么“因为A,所以B”的逆否命题是“因为非B,所以非A”么?答案是:不是!既然“因为A,所以B”和它的逆否命题是等价命题,那么它们表示的因果关系也一定是同一因果关系,绝不可能颠倒。很显然,“因为A,所以B”的逆否命题应该是“之所以非B(没果),是因为非A(没因)”。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举个例子。
网上有篇文章说:“需求定律是说:价格上升(A),需求量将会减少(B)。按照逻辑学推理,需求定律的逆否命题是:需求量增加(非B),价格将下降(非A)。而现实中的实际情况是:需求量增加,价格将会上升。如:石油、楼房的需求量增加,价格都会上涨。需求定律的逆否命题显然是假命题,那么,也就证明了需求定律这个原命题也为假命题。”显然,这里把需求定律理解成了因果关系,这样其逆否命题就只能是:之所以需求量增加(非B),是因为价格下降(非A)。至于“现实中的实际情况是:需求量增加,价格将会上升”则是另外一种因果关系,是需求曲线的平移了。根据流行观点对需求与需求量这两个概念的区分,我倒是认为需求定律叫价格定律更妥当。当然,这个定律问题多多,我们在前面的“需求定律”一节已经扯过了。
但是,把“价格上升,需求量将会减少”简单的理解成“若A,则B”是很成问题的。因为从纯逻辑意义上来讲,仅有“若A,则B”,当非A时,我们无法推出B,也无法推出非B。那么“价格上升,需求量将会减少”就只是半个定律,完整的应该是“价格上升,需求量将会减少;价格下降,需求量将会增加”;或者说“价格与需求量反方向变化”,这就没什么逆否命题可言了。而从另一方面看,价格的升降和需求量的增减,涉及的是过程,价格和需求量是一一对应的。而对于同一过程,顺着时间看是“价格上升,需求量减少”,逆着时间看则是“价格下降,需求量增加”:从此意义上讲,“价格上升,需求量减少”其实又是个完整的定律。
这里的关键在于,一般逻辑学讲“若A,则B”时,其中A或B涉及的只是真假的问题,存在与否的问题,有无的问题:这些都是质的问题,而非量的问题。当演绎其逆否命题时,否也都是对质的否;如果其中的命题涉及量,麻烦也就来了。比如“下雨必有云”,其逆否命题是“没云就不下雨”;这里A=“下雨”,非A=“不下雨”。如果A=“下大雨”,则非A=“不下雨或者下小雨”是比较合理的;那么,“下大雨必有云”的逆否命题是“没云就不下雨或下小雨”么?具体需求定律,则纯是个数量上的微分关系dq/dp<0,按引文中的思路其“逆否”其实即(-dp)/(-dq)<0,而“否”即(-dq)/(-dp)<0。那么,不但需求定律的“逆否命题”是成立的,而且其“否命题”也是成立的。
最后要说的是,“若A,则B;所以,若非B,则非A”这一推理,在有些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张五常在《经济解释》里说:“如果所有交易费用不存在,不会有市场。换言之,市场的存在是为了减低某些交易费用。”说实话,让我“换言之”的话,我只能从前一句换来“市场的存在说明有某些交易费用存在”。我也可以从后一句换来前一句,但是无法从前一句换来后一句。具体点说就是,“有某些交易费用存在”并不包含交易费用是要增加还是要减少的任何信息,但是“减低某些交易费用”就意味着“有某些交易费用”,不然还怎么减低?张五常说他不用数推理的功夫天下无敌,这可不是浪得虚名的:难道天下间,还有第二个人能像他那样“换言之”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