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集体主义?
即便我们没有选择决定生存环境的自由,但至少还有信仰的自由。或许哈耶克的新自由主义不是万能良药,可以医治集体主义的所有弊病,但我们却不得不去尝试,至少,它在很大程度上是极度符合集体主义的特征,而这些弊病是无法避免的。
1.通过赋予ZF以无限制的权力,可以把最专断的统治合法化,并且,一个民主制度就可以以这样一种方式建立起可以想象得到的最完全的专制统治来。
专断的ZF不一定就是非法的,包括专制的对个人合法自由的侵犯,往往也都有合法的理由,而这种合法性正是民主制度下的合法授权赋予的。
2.特定的立法能够破坏法治。
特定立法即特别授权,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事件可能需要进行特别授权,而针对特定部门的特别授权的扩大化必然导致法治原则不能被保障。特别授权对法治的破坏主要因为在特别授权条件下,过程缺少监督,或者说手段不被限制,目的说明手段合法性在此得到极大体现,而这必然会对法治原则构成极大威胁。
3.像“由ZF控制产业发展”这种表面上无关痛痒的原则,会为那种歧视和压迫政策提供几乎无限制的可能性。
这里,一个明显的实例就是针对特定产业部门的限制。某一特定产业部门从业人员如果都是某一民族的人,这样,针对这一产业的限制措施就很容易的成为了对民族的歧视和压迫政策,因而即便是这种表面上看似无关痛痒的经济上的计划授权,也会给歧视压迫政策提供无限的可能性。
4.如果所有报酬,不是采取提供货币的形式,而是采取提供公开荣誉或特权、凌驾别人之上的有权力的位置、较好的住宅或较好的食物、旅行或受教育的机会等形式,这只不过是意味着,接受报酬者不再可以自行选择,而任何决定报酬的那个人,不仅决定报酬的大小,而且也决定了享用报酬的特定形式。
货币报酬的一个关键优点是,工作可以被无差别的衡量,持有货币的人可以自由进行消费选择,而一旦货币报酬被上述特权及食物报酬所替代,个人选择自由就被剥夺。赋予或者说是决定报酬的人就可以无限地控制接受报酬者,专制由此也就产生了。
5.他们之所以倡导计划,不再是由于它的生产力高,而是由于它能使我们得到一个比较公正和平等的财富分配。这确实是能够认真地坚持要求计划的唯一理由。
事实证明,计划并没有能力提供比市场更高的生产力,而学者仍旧坚持计划的重要原因就是对计划能够提供更多的公正和平等的财富分配的期望,这种公平和平等分配也注定会以专制为代价。如果计划连公正和平等的财富分配也不能提供,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坚持计划。
6.今天很少有社会主义者还相信,在一个社会主义社会里,每项产业的产品都应该由该产业的工人来全部分享,因为这就意味着运用大量资本的产业中的工人比运用少量资本的产业中的工人所得的收入要大得多,大多数社会主义者将认为这是很不公平的。
如果坚持前者,那就等于前一个群体在无情地占有全社会的共同财富,这正如垄断的国企,我们到底在抱怨他们什么呢?如果不坚持平均分配,那么我们到底又该怎么分配,我们又在坚持的主义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们正在陷入到这样的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
7.如果我们希望找到具有高度一致性和相似性的观念,我们必须降格到道德和知识标准比较低级的地方去,在那里比较原始的和“共同”的本能与趣味占统治地位。
这很好的解释了集体主义,或者说是国家主义的弊病,不是我们达不到高度一致,而是高度一致的结果往往是社会文明的倒退。中国有句俗语叫“一山不容二虎”,这也很好的说明了一些问题,越是聪明人,越难达到观点上的一致性,文明进步的结果就是人不断拥有自己的思想,这样,又怎么能要求观念甚至是道德上的高度一致性呢?
8.人道主义的真正概念,因而也是任何形式的国际主义的真正概念,完全都是人的个人主义观点的产物,而在集体主义思想体系中,它们是没有地位的。
什么是以人为本?不抛弃、不放弃。《拯救瑞恩》这集体主义思想统治下,在多数人利益至上的制度下,又怎么会发生呢?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看起来很公平,实际上是对人道主义最无情的践踏,因而,集体主义思想体系中,人道主义只能成为他们在道德上自欺欺人的工具。
9.国家政策是集体主义道德最明确的表述,它的唯一界限就是利害的权宜——一定的行为对于眼前的目标的适宜性。(目的说明手段的正当性)
正如上面所说,集体主义道德条件下,一切从集体利益出发,为了集体利益(或者说是国家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可以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甚至是生命),这种只注重目的结果,而不考虑手段的方法,是集体主义道德最显著的特征。个人永远只是集体的附属品,但我们似乎忘了我们追求的集体利益的最终结果,又是为了什么,集体利益又为了谁的利益?
10.集体主义思想的悲剧在于:它起初把理性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却以毁灭理性而告终,因为它误解了理性成长所依据的那个过程。
起初,人们都是说,我们要理性,为了集体利益,为了长远利益,我们要理性的思考当前自己、别人、社会的存在,我们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了谋求长远的发展。但是,理性之后,伴随着的是个人权益的沦丧,集体主义也必将成为特殊集体谋求特殊利益的工具,而这最终的结果就是所有的理性都服务于集体主义,只服务于一种主义的理性那又是什么样的理性呢?
11.私人垄断很少是完全的垄断,更难长时期地存在下去,或者私人垄断通常不能忽视潜在的竞争。而国家的垄断则是一个受到国家保护的垄断——保护它不致受到潜在的竞争和有效批评。
我们批评垄断,因为它剥夺了我们选择的自由,但至少我们还有批评的自由,还有表达自己想法的渠道。私人垄断至少还有可能被打破,正如“富不过三代”。但是,当一切成为国家垄断的时候,我们就会连批评的自由都失去,甚至,我们竟然发现自己都不知道该怎样去批评了。所以,我一直都认为,垄断不可怕,只要手段不违法,那就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但对于非正常手段获得的垄断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12.个人自由是和整个社会都必须完全地、永久地从属于某个单一目的至上性这一观念水火不容的。自由社会决不能从属于某个单一目的,这条规则的唯一例外就是战争和其它暂时性的灾难,那时差不多任何事情都得服从眼前的迫切需要,这就是我们为了从长远起见维护我们的自由所应付出的代价。
通过前几方面不难看出,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客观必然矛盾。集体主义条件下,初期,并不否认会存在一定的个人自由,但随着集体主义的发展,多数人必定会以集体利益的理由消灭个人利益,从最初的财产物质自由,到后面的言论自由,甚至是信仰自由。所以,集体主义只能存在于特殊的历史时期,其余,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