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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8
注:看了王丽的回复后,感触不少,就写了一点看法。因为比较长,索性新开一贴,请谅解。
    此号是我新开的马甲,为了方便讨论。就不用在这点上争执了


我的几点看法(这几点对应王丽原文)
第二、算不算委培?当然算了。尽管你读研时学校没有给你其他经济支持,但是解决了你毕业的工作问题。这才是核心。现在这社会工作岗位最难求了,就跟你读博一样,尽管学校只给你给发500块钱,但是工龄照样算,职称照样凭,这些跟在岗教师一样,因此这些都算隐形福利。毕竟你知道  如果读博学校差不多,应届博士肯定不如本校在职博士有优势,毕竟人脉放在那,积累放在那。你即使是博士也是个一切从头来的新兵。这个道理就跟以前的学校刚去的硕士可能还不如工作几年的本科生一样。
第三、没有断后面同事的读博路。大形势就是这样,学校也清楚,老师自己也清楚。你这样无非是将矛盾显化而已。都说一流学校培养博士,二流学校培养教授。一般学校的老师牛了以后往其他学校跳槽是自然的事情。这个不就是人才的正常流动么?学历的提升引起的流动也是正常的。这个无需多言。
第四、单身女博士的个人问题确实很棘手。到这个年龄了,个人问题显然超过了事业问题。私下里都习惯了这个现象,只是当成为新闻标题以后有些刺眼而已。君不见很多女老师一结婚,重心完全转移到家庭,既然这是常态,又何必苛求王丽呢?
第五、诚信问题。违约也是合同规定的,愿赌服输,没有什么。她也承担了违约的后果。其实这个是最难判定的。目前的僵局是,老师为了发展,必须得读博。既然博士出来又更好的出路为什么不走呢?行政化管理下的高校中青年教师是地位最低、最受压迫的群体。因此很难谈得上什么心灵归属感。如果博士出来时的创造价值大于学校所能提供的报酬,那么违约走是正常的。
       不知道论坛上有多少是青年教师。我们自己在跟学校签订合同时是弱势的,是属于霸王条款。因为你不得不读,所以不得不签,即使多么不合理。所以违约也是一种正常的选择。  正常情况下几流的学校就搭配几流的人才。一般学校难以留住人才也是正常的现象。这是行政化管理下的产物。看过巨流河的朋友可以想象那本书的作者也是个大学教师,他们是如何担任教职的,不会存在这类问题。单位管理下的扭曲机制本身是对流动的一种妨碍。
      那么如何解决这种问题,说起来容易,但是执行很难。首先,提高违约价格到一个均衡点。其次,提高教师待遇,能留住人。当然这只是说笑而已。
     中国大学乱象由来已久,跟教师待遇低有关,也跟僵化体制下不能实行正常流动有关。混日子的人多,但又赶不走,因此降低了整体生产率,因此工资低。工资低,吸引不了高生产率的人,同时无法调动在岗老师积极性,从而导致生产率更低,进而待遇更低。恶性循环之下的老师待遇实在偏低。大家工作也没意思,对学校也没归属感,心思也不在教学上。造成的后果是要么科研赚钱,要么外面兼职,要么索性混日子照顾其他。
王丽原文大家好,我就是主题页《安徽女博士以找不到爱情为由状告高校要求辞职》中的主人公。从本科开始就经常在这个论坛逛,对这里挺有感情的,看到大家对这件事情的一些回复,我也有几句话想澄清一下:
       第一,大家都认为是原来单位给我支付了读博期间的生活费和学费,我是忘恩负义。其实我读的是“定向”的、而非“委培”,也就是说是由国家出的学费,而非原来单位。我最初去读博士的一年半,安财每月只给我500的生活费,扣除各种费用,到手的也就300多。在南京这个城市,由于没有任何其他收入来源,我的经济来源其实是我父亲。
       第二,关于“硕士委托培养”一说。我的确是保送的;但是在读硕士期间,我们和其他同学一样,除了国家每月给的70多(大概吧,时代久远,已经没印象了,请见谅),安财也没有给我们任何其他经济支持,并且后来参加工作计算工龄的时候这硕士的两年半不包括在内,不知道这算不算委托培养?
       第三,关于说我断了后面同事读博人的路。其实现在安财早已经实行新的政策,只要教师考上博士,必须把档案全部转走。安财在外面读博士的老师很多,相信诸位周围也许就有,可以问他们核实一下。另外,经过我这么辛苦的努力,学校也更加重视在职教师的正当权利,对后面的人也许是一件好事。
       第四,还有人说我的理由是借口,是为了更好的前途。虽然我是博士,但我很清楚自己的科研水平——最多中等而已,到大城市更算不了什么。虽然大城市剩女多,可是在蚌埠那个城市,到了我这个年龄还未婚的,的确是少之又少,“大家的关心”让我压力很大;因为不是安徽本地人,我的活动圈子的确很小,就周围的同事。我总不能随便找个单身男子就结婚吧,别的我不怎么在乎,毕竟人是需要交流的。
       第五,诚信问题。在出去读书的时候,双方已经签订了协议。合同本身已经规定了违约责任,也就是说签订合同的那一刻,已经默许了如果我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是可以不履行合同回去工作的协议的。而且我不是要求“调动”,而是辞职。懂一点法律知识的朋友都该知道,我们国家法律是保护劳动者的。
       最后,我想说:作为一个在异乡求学工作的弱小女子,该是经历了多少次失败的沟通和尝试,该是多么的无奈,才愿意拿起法律这件最后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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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08:02:19
此贴可能会火,留个名先。
同学们别再装高尚了,社会的无奈不是你们能想到的。
人往高处走,亘古不变的道理,理解万岁:)
应该有十五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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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08:50:47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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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08:51:21
哦,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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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09:01:19
此贴评价切中要害,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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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09:20:18
哈哈,老兄是在为自己担忧吧。谁叫你去见那些奶酪心动呢?好处占尽,害了卿卿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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