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60年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就协商一项旨在抗击气候变化的全球协议而言,算不得什么良辰吉日。在此背景下,或许德班峰会的结果——实际上是推迟就如何协调全球应对措施做决定的决定——是人们所能期望的最好结果。然而,只有在各国现在就做出严肃努力、以达成有约束力的后续协议来取代《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的情况下,这种推迟才是值得的。
德班峰会达成的协议有三大主要支柱。欧盟(EU)和其它一些富裕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主要条款在2012年到期之后,将承诺第二轮碳排放削减。作为交换,所有国家将对一项新的“协定……或者有法律效力的结果”进行谈判,并在2020年付诸实施。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缓解环境变化影响的绿色气候基金,也计划同时启动。
人们不应夸大这些协议的影响。即使得到实施,它们也不太可能使全球气温相对于工业革命前的水平——科学家称之为气候变化不可逆的临界值——上升不到2摄氏度:毕竟,协议中承诺进行有法律约束力的碳排放削减的国家,只占全球碳排放的15%。
另外两大支柱也并不牢靠。绿色气候基金意味着在当前的紧缩时期进行国家间的大量财政转移,这并不现实。而“有法律效力的结果”到底指什么,也并不清楚。这种模糊状态或许就是把中国和印度拉进来所付出的代价;但它也可能为那些意图在未来逃避有约束力承诺的国家提供掩护。
不过,尽管存在这些局限,德班协议仍确立了一个重要原则。在未来,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一样,对控制碳排放负有责任。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首先,《京都议定书》区别对待富裕国家和贫穷国家,这使气候谈判中的政治因素极大地复杂化;其次,新兴经济体现在几乎占全球碳排放的五分之三。不包含它们的减排努力没有多大意义。
然而,要让这一原则产生实际影响,全球领导人必须在某个时刻做出德班峰会上推迟的决定。达成协议所需的政治条件在4年的时间里或许会有所改善。不幸的是,环境条件不会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