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vagabond在2005-3-3 1:06:27的发言: 我只去过北雁荡山(台州地区),也只与温州人打过一次交道,但以我所知我以为应该有人为“温州炒房团”正名。九四年老朱做了两件大事,除税制改革外,就是痛下决心清理房地产市场。现在显然有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博弈的情况,但以参股制为基础的温州人在其中担当的角色其实是相对规范的(不信可查各地爆发的要案有多少与他们有关)。
其次,既然是“真实世界的经济学”,我以为在交流中大家知道更多的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是有益的(看跟帖就知道我们大家,当然包括我,所知道的都是皮毛,不过几个人分别讲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各版主对这个故事也是持谨慎的怀疑态度)。
至于银行本身的问题,如果这个帖子能引发insiders提供相关信息,那可是造福多少人的事。只是怀疑显然非我辈读书人所为。除了实际效果(算是为民除害或为国鼓与呼外),如果有相关信息,那这是很好的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课题。我明白你在前一个帖子里已经为我留了余地。我相信你也明白我是认真参与讨论的(我至少不会在此处为炫耀而炫耀)。
很久没有同先生交流了,想说几点:
1、关于“温州”的事情,我没有发言权,我前面的发言也仅仅是针对现象本身,而不针对某一群体的。
2、对于先生的第二点我很同意,多了解现实中的情况是有益的,只是我以为这不应该是本帖讨论的重点。
3、我当然相信先生是认真参与讨论的。事实上,尽管我们的观点在诸多问题上都是相左的,但是我丝毫不怀疑先生参与讨论的热心与诚意,我们的分歧仅仅在观点而不在态度上。对于某些我以为我们都已经互相说明了观点而无法互相说法的情况(事实上,很多情况都是如此,特别是在很多根本性的分歧上),我往往选择放弃跟帖,这并非表示对先生的不屑,而是不想我们的重复的观点影响论坛其他论友看帖和发帖。对于有朋友说先生是为“辩论而辩论”,不是为“讨论问题而辩论”的情况,虽然在那次争论中我在观点上倾向于那位朋友(那个问题忘记了),但是我以为这么说先生是不妥的,因为辩论本身也是讨论的一种形式。既然我们都无法互相说服,只需将自己的观点充分阐释,立此存照即可。最后想说的是,先生始终是我所尊重的一位论友(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