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打造集团企业文化,更好的提高员工身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执行了员工13:30到14:00
锻炼。为维持良好的做操秩序,培养员工良好的习惯,进一步推动
集团的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做操管理制度。
第二条做操要求:
(一)夏季(13:30)冬季(2:00)开始做操。
(二)各部门负责人应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认真做操并维护早操秩序。前后左右间隔要均匀,队列要整齐。
(三)全体员工做操要认真、整齐、规范,充分达到锻炼身体的效果。
(四)有特殊情况不能上操者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待总裁办行政处检查时告知情况。入未说明情况者,均按旷操处理。
(五)严禁早退,对带头早退的员工或部门严肃处理。
(六)一个月内,无故旷操一次罚款20元,两次罚款50元,三次旷操的应由
集团周例会上讨论该员工处理办法。一周内,无故旷操的一次罚款10元;两次罚款20元,三次应通报批评罚款50元,部门主管双倍处罚。
第三条领操部门主管的职责
(一)集团
部门主管以上级领导应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认真做操并维护早操秩序。若出现旷操、迟到、早退、做操不认真等现象,双倍扣款。
(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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