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2-2-3 16:07 
我觉得现在土地已经国有再走回头路不太现实。
因为:
当前实现耕地市场化,和1949年前的土地私有是不同的,过去的土地私有是依赖于小农经济这种简单生产的私有,在工业落后,市场发育缓慢,那种私有无助于促进工业积累,促使农产品市场化。而现在的私有是为了资本集中,以便更有能力购买农业生产设备,投入农业科技。加深农业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联系。过于的担心是不需要的:
1,过去划分的地主,中农,富农成分的人多已过逝,他们的后人在长达60多年耕地国有的状况下,他们和旧土地私有的经济关系已经被割裂或替代,不会在追问历史问题。
2,共产党不用承认历史错误。过去实行土改虽然也存在工作粗糙,错划成分,过度扩大工农业剪刀差的问题。但政策的主流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让农民吃上饭,中国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使农业产出优先保障重工业发展,完成工业化起步。历史条件不同,对于土地按照生产要素占有意义是不一样的。
3,一五计划期间,实行赎买政策,确实给予民族资本家一定的补偿,但对地主,富农,在没收其“多余”土地后,给予其了养活自己必要的耕地。后来出现的,阶级斗争扩大化有复杂的历史原因,又另当别论。
4,“既然执政党不可能将地主、富农、中农的土地归还给他们,就不可能再进行土地的私有。所以只能坚持国有。”这个判断不正确,前提和结论没有必然联系,至多是充分条件,是否能实行土地私有化,最重要的是调配现存的利益关系,历史原因是次要的
根据“乡村和谐论”提出的一套发展乡镇经济取得了一定效果,解决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就业,但依旧实行乡镇经济,单一的集体经济仍然不能很好解决“三农”问题,所以需要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村”向“镇”的转变一要解决自由劳动力问题,二要解决工业资金问题。集体经济和现行土地制度在这里遇到了瓶颈。
另一方面,不但要使“村”变“镇”,还需考虑到村的容纳和发展能力毕竟有限,剩余的农村劳动力还是要转变为市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