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号令】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30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已经
2006
年4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7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6
年5月8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二○○六年五月六日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申请在境内发行证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指下列证券品种:
(一)股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
第三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第四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者保证。因上市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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