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隔爆设施安撤工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安设隔爆设施水棚或岩粉棚。
2、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主要隔爆棚: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3、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棚:
(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2)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
4、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
400升/平方米,辅助水棚不低于
200升/平方米。
5、水棚的排间距为
1.0—3.0米,主要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
30米,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
20米,分散式布置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
120米。6、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
100毫米。水棚距巷道轨面
向上不小于
1.8米。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
20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7、吊挂水棚的挂钩,应采用
45°斜钩,相向吊挂。
8、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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