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编制要求》第三条第3款“公司资产构成(应收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占总资产的比重)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说明产生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在此请问,发生重大变动的是什么,是否有文件依据?
同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第六十一条 “金额异常或比较期间变动异常的报表项目(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或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非会计准则指定的报表项目、名称反映不出其性质或内容的报表项目,应说明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
“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或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是项目金额占报表日资产总额5%以上的要进行说明,还是项目变动金额占报表日资产总额5%以上的要进行说明?请各位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