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07-3-9 10:21: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0:45:00的发言:
收入效應。這裡說的實質收入指能得到的物品數量。utility的問題是,價格下跌或上升時有兩個效應,使需求量可能向兩種方向變動。

“實質收入”如果指“能得到的物品數量”,那么,如果“物品”是多种物品(量纲不同的东西),如何比较实际收入的升降呢?

另外,我很想知道“價格下跌或上升時有兩個效應”,指的是“名义价格”,还是“实际价格”。

如果按“实际收入/价格”讨论,就没有所谓“供求曲线”了(它们都是孤立的点)。

某一物品的需求量对该物品名义价格的偏导数大于0,个人以为,不是什么很严重的缺陷。不引入“名义价格”从而“名义收入”(充当“货币”的,可以是某种特定的物品,norm good),供求曲线恐怕就没有什么理论意义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0:25: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9:47:00的发言:…

2.utility是對選擇的排名,是個沒單位的序數。

3.當增加或減少一單位的物品時,額外增加或減少的utility就是marginal utility。

我并不同意楼主的说法(楼主似乎也只懂基数utility)。不过如你所言,序数utility的marginal utility,有什么意义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3:48: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0:25:00的发言:

我并不同意楼主的说法(楼主似乎也只懂基数utility)。不过如你所言,序数utility的marginal utility,有什么意义吗?

它改變,意味著行為改變。有人希望能通過看它如何改變來解釋行為。不過首先要知道mu是多少。其實這是無法知道的。若要委託價格的改變去看mu,那不如直接用需求定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3:56: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0:21:00的发言:

“實質收入”如果指“能得到的物品數量”,那么,如果“物品”是多种物品(量纲不同的东西),如何比较实际收入的升降呢?

另外,我很想知道“價格下跌或上升時有兩個效應”,指的是“名义价格”,还是“实际价格”。

如果按“实际收入/价格”讨论,就没有所谓“供求曲线”了(它们都是孤立的点)。

某一物品的需求量对该物品名义价格的偏导数大于0,个人以为,不是什么很严重的缺陷。不引入“名义价格”从而“名义收入”(充当“货币”的,可以是某种特定的物品,norm good),供求曲线恐怕就没有什么理论意义了。

那有什麼問題?物品多了就是升,少了就降。連多了少了都分不出嗎?價升則少,價降則多。兩個效應,一是收入效應,會使行為模式從一條曲線跳到另一條上去;二是替換效應,會造成一點在同一條曲線上的移動。兩者都發生,則對最終結果的判斷就不肯定。

價格只有一種,你不要將通脹弄進來搞複雜了。現在甲價格上升,就是現在要支付更多的乙來得到跟以前同樣多的甲。

供求曲線只是有助思考的工具,它們並不存在,對這些不存在的線積分微分不是犯傻嗎?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4:42: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3:56:00的发言:…供求曲線只是有助思考的工具,它們並不存在,對這些不存在的線積分微分不是犯傻嗎?

说到“不存在”,什么经济学概念是“存在的”呢?

另外,谁说要对“这些不存在的线”积分微分了?

“需求函数对价格的偏导数”是对这些线求积分微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4:45: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3:56:00的发言:那有什麼問題?物品多了就是升,少了就降。連多了少了都分不出嗎?…

两个苹果一个梨,两个梨一个苹果,哪种“实际收入”多?

如果你以“实际物品”定义“实际收入”,你必须能比较上面两种实际收入,谁多谁少。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4:48: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3:56:00的发言:…價格只有一種,你不要將通脹弄進來搞複雜了。現在甲價格上升,就是現在要支付更多的乙來得到跟以前同樣多的甲…?

我根本不想卷入什么“通货膨胀”。我只想知道你对“价格”是如何定义的。

再或者,你的“价格”的单位是什么?

如果只有一种“价格”,这种价格的单位是什么呢?(确定了单位,我们才好比较大小吧)

“支付更多”,到底“支付”出去了什么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4:54: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3:48:00的发言:

它改變,意味著行為改變。有人希望能通過看它如何改變來解釋行為。不過首先要知道mu是多少。其實這是無法知道的。若要委託價格的改變去看mu,那不如直接用需求定律。

个人以为,如果“需求定律”没有严格的数学形式,这种“定律”也没什么意义。人们对“需求定律”有无数种理解,也惹来不少争吵。如果它有严谨的数学形式,无谓的争吵会少许多。

但凡不能解释的,一句话不满足“其他条件不变”,就全可以解释了,这样的“定律”有什么作用吗?

另外,“序数效用论”中,应该是不刻意强调“边际效用”的,如果有这个概念,它不过是一种数学函数。表达同一偏好次序的效用函数可以有无穷多个,这样相应的“边际效用函数”,既可能是递减的,也可能是递增的,没有更多的理论意义。在许多情况下只要我们假设凸偏好就足够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01:00

看样子,stevenbear一定很推崇张五常的“经济解释”。

以模糊的“需求定律”来取代主流假设,个人以为,是很不可取的。张老先生毕竟到现在也没有用他的“三招两式”来重建整套经济学。

凸偏好等价于拟凹效用函数,再附加线性预算约束,即可保证有极值。这些就足够严格简洁明确了。——这里的“收入”、“价格”均是名义的,所谓“名义的”,即随便找一种good充当norm(或计价物)即可。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07:00

对于Hicksian需求(向量)函数h(p,u),其实充当所谓“实际收入”的恰恰是“效用”u。

对于Marshallian需求(向量)函数x(p,m),其中所谓“收入”是m。不过,这里区不区分“名义”或“实际”收入,并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在Marshallian需求(向量)函数中,价格与收入采用了相同的norm good。

其实,除了像Hicksian需求(向量)函数那样以u为“实际收入”,还有更好的“实际收入”的定义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14: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4:45:00的发言:

两个苹果一个梨,两个梨一个苹果,哪种“实际收入”多?

如果你以“实际物品”定义“实际收入”,你必须能比较上面两种实际收入,谁多谁少。

物品沒有收入。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19: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5:14:00的发言:物品沒有收入。

此言何意?

如果认为能以“物品多寡”来比较“实际收入”大小,就应该能判断刚才那个问题吧?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0:45:00的发言:
收入效應。這裡說的實質收入指能得到的物品數量。utility的問題是,價格下跌或上升時有兩個效應,使需求量可能向兩種方向變動。

前后两段话,如何理解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19: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4:48:00的发言:

我根本不想卷入什么“通货膨胀”。我只想知道你对“价格”是如何定义的。

再或者,你的“价格”的单位是什么?

如果只有一种“价格”,这种价格的单位是什么呢?(确定了单位,我们才好比较大小吧)

“支付更多”,到底“支付”出去了什么呢?

價格是邊際上願意支付的最大成本。

它可以用任何單位,這不影響分析,只要比較的兩方用同一單位就可以。

不可能只有一種價格。

支付的是其他可能的收入中最大那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21: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5:19:00的发言:…

不可能只有一種價格。

支付的是其他可能的收入中最大那個。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3:56:00的发言:

價格只有一種,你不要將通脹弄進來搞複雜了。現在甲價格上升,就是現在要支付更多的乙來得到跟以前同樣多的甲。

前后有无矛盾?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22: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5:19:00的发言:

此言何意?

如果认为能以“物品多寡”来比较“实际收入”大小,就应该能判断刚才那个问题吧?

前后两段话,如何理解呢?


如果你說的是utility理論中那個實質收入,那當然是物品愈多,收入愈大。它不是指內心感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24: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5:19:00的发言:價格是邊際上願意支付的最大成本…

这个充其量,只能叫作“需求价格”吧?

供给方也如此定义吗?

另外,竞争的消费者或厂商,都是“价格接受者”,一般意义上的“价格”能如此定义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2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5:21:00的发言:


前后有无矛盾?

你抽離語境,又因為論壇的回應系統很槽,才有這種事。

說價格只有一種,是說它定義只有一種,不分什麼名義價格實質價格。說價格不可能只有一種,只是觀察上有多少個選擇就有多少個價格。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26: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5:22:00的发言:

如果你說的是utility理論中那個實質收入,那當然是物品愈多,收入愈大。它不是指內心感受。

可是,我就是想知道,如何比较“物品愈多”。

两个苹果一个梨,一个苹果两个梨,如何比较“更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27:00
將引用引好先,都不知你在問什麼了。我不喜歡這種回應系統。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28: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5:25:00的发言:

你抽離語境,又因為論壇的回應系統很槽,才有這種事。

說價格只有一種,是說它定義只有一種,不分什麼名義價格實質價格。說價格不可能只有一種,只是觀察上有多少個選擇就有多少個價格。

其实我正顺着你的语境去谈“只有一种价格”,但你自己更改了语境,又说“不只一种”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31: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5:27:00的发言:
將引用引好先,都不知你在問什麼了。我不喜歡這種回應系統。

(不客气地说,请见谅)个人以为,不是回应系统的问题,而是你的思维有混乱之处。

以往就发现,许多谈“需求定律”的人都不知不觉地陷入混乱。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34:00

谈本次主题,请大家说明:

1)采用基数效用,还是序数效用

2)价格、价值、收入等可比较的量的量纲是什么

3)“需求定律”的严格表述是什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3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5:26:00的发言:

可是,我就是想知道,如何比较“物品愈多”。

两个苹果一个梨,一个苹果两个梨,如何比较“更多”?

比不了。說物品愈多收入愈多,只能在只有一種物品,或者在一種物品數量不減少,其他物品增加的情況下說。

以我最早說的那個甲價格下降,實質收入增加來說,乙的價格不改,乙的需求量不改,甲價格下跌,甲的需求量上升,那麼乙不增而甲增,實質收上升。

utility theory的困難,是當甲不是normal good時,消費者可能會在甲價格下降時不多買甲,放棄能多買的甲轉而去買乙。這樣甲價格下降時到底會多買甲還是少買甲不能肯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36: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5:31:00的发言:

(不客气地说,请见谅)个人以为,不是回应系统的问题,而是你的思维有混乱之处。

以往就发现,许多谈“需求定律”的人都不知不觉地陷入混乱。

你這次錯了。我談需求定律,從未混亂過。我的思維半點都沒混亂。不要弄錯了,utility theory與需求定律無關。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40: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5:34:00的发言:

谈本次主题,请大家说明:

1)采用基数效用,还是序数效用

2)价格、价值、收入等可比较的量的量纲是什么

3)“需求定律”的严格表述是什么

1.後者。因為只能是後者。

2.這有什麼重要的?只要大家的單位一致就行,不管用什麼都可以。

3.需求定律是說,價格下降,需求量一定上升,價格上升,需求量一定下降。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40: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5:35:00的发言:…utility theory的困難,是當甲不是normal good時,消費者可能會在甲價格下降時不多買甲,放棄能多買的甲轉而去買乙。這樣甲價格下降時到底會多買甲還是少買甲不能肯定。

个人以为,从消费者均衡来看,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吗?如果严格表述需求定律,它本身就是一个很“偏”的表述——忽略“其他情况”,忽略消费者的最优化是在所有商品上实现最优。以这种忽略为前提的需求定律,就那么“神圣”吗?

本身“Giffen good”就是因为没有严格的数学表述,才引起了大量的混乱。

需求定律也是在这方面栽了跟头。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43: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5:28:00的发言:

其实我正顺着你的语境去谈“只有一种价格”,但你自己更改了语境,又说“不只一种”

你應該要引前話。我在各個主題下跑,哪能記住所有人的回應?我也應該反問你所謂一種價格是什麼意思。我回應從不看誰問,只按所問內容回。我沒注意到你是前面那個問過其他問題的,想繼續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43:00
以下是引用stevenbear在2007-3-9 15:40:00的发言:2.這有什麼重要的?只要大家的單位一致就行,不管用什麼都可以。

当然重要,如果不事先指明量纲,有人就会为“实际收入”带来莫大的歧义。

“实际收入”也必须有单独的量纲。而有了单独的量纲(或者已经指定共同的“单位”),所谓“实际收入”就变成“名义收入”了吧?

区分“实际”与“名义”,有必要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4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5:40:00的发言:

个人以为,从消费者均衡来看,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吗?如果严格表述需求定律,它本身就是一个很“偏”的表述——忽略“其他情况”,忽略消费者的最优化是在所有商品上实现最优。以这种忽略为前提的需求定律,就那么“神圣”吗?

本身“Giffen good”就是因为没有严格的数学表述,才引起了大量的混乱。

需求定律也是在这方面栽了跟头。

需求定律認為giffen good根本只存在數學中,不存在現實中,僅此而已。

另外,世上根本沒有不優的狀態。

giffen good是因為數學才存在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3-9 15:49: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3-9 15:43:00的发言:

当然重要,如果不事先指明量纲,有人就会为“实际收入”带来莫大的歧义。

“实际收入”也必须有单独的量纲。而有了单独的量纲(或者已经指定共同的“单位”),所谓“实际收入”就变成“名义收入”了吧?

区分“实际”与“名义”,有必要吗?

沒必要。除了因為引入貨幣現象而可能用到,名義與實際之分是多餘的,那不過意味著量度的尺度自身在改變。

你先說明一下,只要都用一個共同的單位,價格,成本,收入這些東西的大小比較會有什麼問題,沒問題的話,就使它們有統一單位就好了,用不著追問量綱。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