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多时的物业税尘沙再扬,物业税”空转“(模拟征收)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即将开征的物业税税率为0.6%至6%,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拟投资900万人民币用于建立物业税配套管理系。” 然而,这只是一厢情愿。
一、征税对象混乱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
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刘维新表示:在国外,由于产权是完全私有化的,所以,对房屋的征税,实际上就是针对土地征收的。而我国,消费者买到的只是房子本身,并不包括土地。如此一来,如果征收房屋保有税,一方面是有欠公平;另一方面,既然征收保有税,那么,50年、70年之后,政府如果要无偿收回土地,便是对私有财产的剥夺。
如果征税对象是土地,那么已经由开发商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与物业税重复,并且还要收回,显失公平;如果是房子,一方面有房产税,另一方面房子是生存的基本需求,正常消费,征物业税牵强附会。
“开征物业税,面临的最大矛盾是与现行税费制度的衔接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这主要体现在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面。二者具有相通性,属于重复征收。”
因此,与其说是物业税,不如土地处使用税更为恰当,并且必须修宪,取消土地使用年限,对房屋的财产权进行明确界定。
二、税负增加有可能引爆断供潮
目前高涨的房价已经透支了房奴们的三代人的储蓄,并且月供占比大于50%,加上诸如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附加费、土地使用费、印花税、营业交易税、物业管理费等税费,以及不断累积的利息,已经让其不堪重负,苟延残喘,如果以抑制炒房的名义增税,将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引发全国范围内的断供潮,银行坏账剧增,金融系统崩溃,社会动荡。
三、甄别自住与投资炒房的征税成本高昂
自住房与投资房应该区别对待;一套房两套房多套房;面积大小差异;地理位置不同;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的税率如何界定?需要多少成本甄别?而这一切又是时刻在变化。
物业税研究专家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邓宇明举例说:“有人建议根据住房面积来征收,住房面积越大,承担的物业税越多,这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如果据此征收,一套位于北京四环外的120平方米的住房,要比一套位居市中心的80平方米小户型住房多交50%的物业税,但是,位于市中心的小户型住房售价可能比四环外的120平方米住房还要高出许多,仅以面积来计算税负是否公平?毕竟,住在四环外的人所承担的交通成本要远远高于住在市中心的人。另外,两个拥有同样住房面积的家庭,前者可能是三口人甚至一口人,后者可能是五六口人,仅以面积计算因素来计征物业税显然也不尽合理。”
四、该物业税很可能剑走偏锋,最终加重的是自住购房者负担
只要土地价格持续上涨,先买入的楼房就有升值空间,尽管炒房者的持有成本增加,但最终可以完全转嫁出去,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因此,该物业税并没有改变炒房的根源。
五、新老划断问题
目前的房屋所有人已经缴纳了各种税费,不必再额外缴纳物业税;因此,必须进行新老划断,厘清现有房屋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全部税改铺平道路。否则一刀切的做法有可能引发社会混乱。
六、土地使用税的归属应为地方政府
现行分税制产生的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不对称后果,让中央有钱无处花,地方政府捉襟见肘,地方债务危机时有发生,改变迫在眉睫。
将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附加费、土地使用费统一为土地使用税后,地方政府每年可以获得稳定递增的收益,可以缓解财政压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及美化环境,同时可以规定土地使用税的当年递增收益用于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切实减少当地普通市民的居住成本。
七、土地使用税从根源上遏制了投资炒房
土地使用税依据当年土地价格的变化调整,因此,周边土地价格上涨对房屋所有人来讲不再是福音了,因为土地溢价将被地方政府拿走。加上房子的折旧,持有房子的时间越长,支出越大,房子不再是牟利的工具,而是回归到满足居住的消费功用上,从而打击了炒房团,同时减少了空置,避免了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
为什么美国的富豪榜没有地产商,而中国的富豪却是成堆的地产商?关键区别于持有美国房产是一项支出,而中国是一项收入;前者更大程度上是消费品,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而后者获得的是溢价增值。
有人说是宽松的货币政策引发的高房价,的确如此,因为有不少人贷款买房,炒房,但紧缩货币降低房价就解决问题了吗?并非如此!只要贫富分化依然存在,只要转卖房子能赚钱,只要没有更为稳妥更为高收益的投资品出现,那么富人只会占有更多的房源,空置倒卖牟利。
八、开发商的转变
取消了土地招拍挂,没有了70年使用权买断,也就断绝了开发商囤地的可能。地方政府选择无不良记录、开发销售速度快的开发商承建,自此该地块的土地使用税由该开发商代缴。
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开发商建成后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税按销售面积切割分摊,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注明,并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以此作为以后每年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依据,否则不得销售。
为了尽快转嫁该税负,开发商会上紧发条,尽快开发,及早出售。
开发商自主决定容积率、面积结构,甚至可以完全接受客户的独特设计,地方政府不再干预。
开发商驱动的钢筋、水泥、玻璃、农民工堆砌出的无数蜗居鸽笼不是高不可攀的航天飞机、亿万次的银河巨型机,不要总抱着一本万利的算盘不放,正常的、合理的利润和发展才是正道。
九、地方政府角色的蜕变
该改革后地方政府每年均有稳定的土地收入,由于楼房仅是一种简单消费品,过久的占用土地意味着更多的现金流出,因此钉子户将大为减少;政府随之变主动拆迁为被动拆迁,非有业主申请不会自动拆迁,拆迁困境自然化解,野蛮拆迁让位于文明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