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要去煤矿上工作了,了解煤矿单位情况的时候注意到了税费这一块,新人报到第一帖。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煤炭产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布《煤炭产业政策》,指导煤炭行业的发展。煤炭工业是我国重要的资源性基础产业,税收制度对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008年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讨论了增值税政策的变化对煤炭企业产生的巨大影响,并提出了对策及建议,以期有助于煤炭行业的健康、全面发展。
2009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煤炭增值税由以前的13%恢复到17%。本文拟对增值税转型后对煤炭企业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煤炭开采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成本的构成有别于其他工业企业。煤矿属于采掘业,原材料消耗在整体成本投入中所占比例小,而煤炭企业的“大自然”成本-土地塌陷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征地迁村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大,却不能抵扣,使煤炭行业的实际税负远高于其他行业,煤矿的增值税抵扣进项税后负担率已超过10%,大大高于一般加工和制造业,几乎是其2倍。2009年增值税转型再次提高了煤矿的增值税税率,虽然同时也允许以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是相对于提高部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税率提高进一步拉大了煤炭企业与其他行业的税费差距,违背了税收适度和税负公平的原则。
资源税在我国一直属于小税种.然而,这一税种的改革却是2010年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之一。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资源税的改革牵扯到各个方面.对政府、企业和居民都有很大的影响。
资源税的问题,实际上是中国资源产品的价格体系问题。提高资源税,资源开发企业及资源产品生产企业的成本就要增加。增加的成本有两种途径来消化,即利润减少和价格提高。对资源税进行计价征收改革可以促使企业提高回采率、提高煤炭的附加值,在尽量少动用资源的情况下发掘最大的资源价值。对煤炭资源税进行改革有两大有利因素:首先,如果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体现国家资源所有的性质,创造最大的效益;其次,对企业来讲,有利于对煤的集约开采,提高开采工艺水平。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显示,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将试点时的5%税率提升为5%-10%,而煤炭则仍采取从量计征,定额从原先的每吨 0.3 元到 5 元小幅提升为每吨 0.3 元到 8元。但是2010年6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意味着我国酝酿数载的资源税改革,以新疆先行的方式正式拉开改革大幕。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为5%;煤炭的资源税税率或初定为2%—5%。
资源税提升之后,将对煤炭企业成本构成压力,即使煤炭企业能够转嫁一部分成本到下游行业,利润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而下游行业受到影响会更大。如果煤炭采用“从价定率”的方式征收,据分析师测算,假设以 5%的税率计算,则每吨煤炭的资源税要增加 20 多元,对中国最大煤炭上市公司中国神华的每股收益影响可达2毛多。但如果按照目前的方案,仅仅定额增加3元的话,则影响小得多。
事实上,资源税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要矫正资源价值被严重低估的现状,扭转资源开采的负外部性,加大资源税对经济的调控力度,引导经济发展由以“两高一低”为特征的粗放型方式调整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约型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煤炭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在中国的能源结构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由于长时间的粗放经营,使煤炭企业只求利益而使煤炭资源遭到极大的浪费,资源税改革将使煤炭企业逐渐改变这一现状。
改革后,煤炭资源价格的上调,将传导到下游产品,可能导致CPI上行压力进一步加大。此外,如果煤炭价格上涨,必将加大煤电联动的压力。据介绍,目前电力价格和煤炭成本缺口已在10%左右,资源税出台之后,将进一步加大这个缺口。短期内煤炭企业受到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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