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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6 19: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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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6 20:06:06
真理是辩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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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6 23: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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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7 07:15:26
很好,需要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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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7 14:42:14
无法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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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8 09:22:10
Thank you sharing great 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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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8 14:24:05
奥 有这样的事儿,下载之后琢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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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8 18:57:48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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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9 11:11:06
stud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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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9 12:29:48
理论上各有各的说法,但“同涨同跌”实际上已不可能了,至少要基本同步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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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30 12:13:10
我支持您这种研究精神和研讨精神,但不支持这种行为方式:非要原作者出来回应。
我的建议是,适当的与作者沟通之后,如果还不满意直接写论文对原作者研究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名字不要写什么与“某某某商榷”,也大可不必长篇大论的进行讨论。
这种讨论的结局终归回到一处,即变成了辩论,最后变得毫无意义且产生没有必要的xx伤害
所以就所研究的问题研究发文即可,不必有针对某人之嫌的去“讨论”,这种方式不是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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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30 16:00:03
看了楼主本论坛的几篇所谓的《商榷》,感觉楼主的批判角度有问题,下面是我针对性的胡搅蛮缠,如有不妥,可以无视,与你共勉:千万要注意就事论事。
就本篇《商榷》而言,“2 无效类推的理论基础”的论点无非是对实证模型设定的质疑。众所周知,经济理论的检验方法有两种,其一是检验前提是否成立;其二是检验结论是否成立。前提不成立,但结论通过实证检验的模型比比皆是。特别是在实证领域,除极少数情况外,实证模型的设定以及变量的选择根本就没有统一的口径,到最后还是数据说话,对设定的模型给出统计判定。此外,有坛友指出你文中模型(2.1)变换到(2.2)存在问题,从后面的回复可以看出你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其中的问题,您的模型变换太随意,几乎是拍脑袋的决定,比如,政策性影响因素是否可以以加和的方式进入方程,为什么不是机制转换或者影响回归系数的形式?
“3 以偏赅全的归纳推断”部分对原文结论存在误读,“《同涨》一文的结论二为:市场在“牛市”时存在“反转”现象,“熊市”则存在“惯性”现象。”原文结论实质上是一个存在性论断,其实只要在99-03期间论证了这个论断,99-09期间结论照样成立。此外,本部分关于”该文所作出的归纳推断只能属于简单枚举方式,而不可能成为科学归纳的推断方式。“大缪,其实简单枚举方式是证明存在性结论的最有说服力且最简单的论证方法。另外,涉及到实证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均只能视为统计结论,既然是统计结论,事实上本身就承认了结论只是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成立,不存在所谓的没有例外的统计结论。接下来,《商榷》中举的反例在2007-10-16 至2008-11-04期间出现,有点关公战秦琼的味道,原文数据在99-03期间,超过样本的数据行为无法解释很正常,因为可能市场确实在之后发生了结构性变化,最简单的比如05年开始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
”4 自相矛盾的研究结论“在我看来,简直就是无理取闹。前面摆一堆数理逻辑的符号,却忽略了这些逻辑符号最基本的前提,也就是所有其中出现的命题必真或者必假。用数理逻辑的结论与方法去对待统计结论根本上就是牛头对马嘴。后面的关于子样本与全样本结论冲突的分析有明显的逻辑错误,其根源就在于将统计结论视为数理逻辑中的命题。其实子样本与全样本结论冲突的例子比比皆是,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对于全样本的股票价格,其中股票长期收益率与短期收益率具有完全不同的统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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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30 16:15:01
此外楼主的《商榷》中一直强调所谓的”结构与政策“,”权力和政治“之类的影响因素,其实我觉得研究同一个问题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视角,单单指出别人所谓的视角过于浅薄没有任何意义,每个研究肯定都存在局限。只有当你能基于你所看重的所谓的深层次角度来对类似问题作出理论建模或者时实证分析,给出合理的更深层次的解释,你的视角才是有意义的视角。我想,如果你能做到这点,这种《商榷》之类的文章大可不写,直接来一篇有着深刻合理解释的论证同类现象的文章,是对问题,对差文章最好的回应,最好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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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30 19:36:18
wenyu 发表于 2012-7-30 16:00
看了楼主本论坛的几篇所谓的《商榷》,感觉楼主的批判角度有问题,下面是我针对性的胡搅蛮缠,如有不妥,可 ...
用数理逻辑的结论与方法去对待统计结论根本上就是牛头对马嘴……”
逻辑的东西与统计的如何能够对立?
爱因斯坦在证明相对论时,他的信心在于“坚信自己的逻辑是正确的……”,“如果最终发现是自己错了,那只能认为是上帝和自己开另个玩笑”。
你的逻辑一塌糊涂,如何还有信心在论坛上洋洋撒撒地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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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30 19:49:49
davil2000 发表于 2012-7-30 19:36
“用数理逻辑的结论与方法去对待统计结论根本上就是牛头对马嘴……”
逻辑的东西与统计的如 ...
请你回去补逻辑
另外,提醒你注意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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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31 08:45:18
wenyu 发表于 2012-7-30 19:49
请你回去补逻辑
另外,提醒你注意就事论事
给你必要的科普:
进行科研的必要前提是合乎逻辑
不符合逻辑的则要归于假冒伪劣类了。
你的理解力不够吗?
不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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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31 08:58:23
青山 发表于 2012-7-30 12:13
我支持您这种研究精神和研讨精神,但不支持这种行为方式:非要原作者出来回应。
我的建议是,适当的与作者 ...
你的观点也是很多学者的共同认识!
然而,这种做法实际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直接后果是将导致学术领域混乱、伪学术泛滥成灾
以后,我也不再写《商榷》之类文章了,直接在“新语丝”上发文抨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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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31 12:18:29
davil2000 发表于 2012-7-31 08:45
给你必要的科普:
进行科研的必要前提是合乎逻辑。
不符合逻辑的则要归于假冒伪劣类了。
同样给你必要的提醒:
少扣帽子
进行科研的必要前提是合乎逻辑,搞清基本概念,不要不懂装懂!

你的理解力不够吗?不再回复!

不过你回复也没关系,我照样回复,让你做不成那个最后回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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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31 12:21:11
davil2000 发表于 2012-7-31 08:58
你的观点也是很多学者的共同认识!
然而,这种做法实际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直接后果是将导致学 ...
商榷是为了解决问题,你那种所谓的商榷纯粹是胡搅,可能也就当个大字报上上新语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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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 14:05:08
wenyu 发表于 2012-7-31 12:21
商榷是为了解决问题,你那种所谓的商榷纯粹是胡搅,可能也就当个大字报上上新语丝
    你一方面认为"用数理逻辑的结论与方法去对待统计结论根本上就是牛头对马嘴"。也就是说,如果统计结论和逻辑推导发生了矛盾,那么不可以使用后者来检验前者。按照这样的观点,统计结论是否合乎逻辑根本就无关紧要了。另一方面,你又声称,可能是模仿主帖的风格,科研要"合乎逻辑…"。请问WENYU先生,这里是要合乎你的××逻辑吗?
    一点小小疑问,请你理性回答。谢绝"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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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 15:59:50
瀚海星云 发表于 2012-8-3 14:05
你一方面认为"用数理逻辑的结论与方法去对待统计结论根本上就是牛头对马嘴"。也就是说,如果统计结论 ...
欢迎理性讨论。其实你理解错我的意思了,可能是我没有表述清楚。你可以找任何一本数理逻辑的书看看。原子命题p是陈述性的,“ p和q同时成立”之类的复合命题是原子命题通过逻辑运算符号链接起来构成的新命题。 对复合命题的正确与否表可以通过对 p和q的正确与否得出结论。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p和q只能取两种值,即正确 或者错误,也可以用1,0表示。

现在如果你把p 或者q看成是统计结论, 那么就有问题了。典型的通过假设检验的统计结论为:在原假设下,对于某组给定的数据,结论p以大于等于(1-置信度)的概率成立。现在还假设在原假设下,对某组给定的数据,结论q以大于等于(1-置信度)的概率成立。接下来的问题是,在原假设下,结论p和结论q同时成立的概率是否大于等于(1-置信度)? 显然,答案不确定的。其实根源就在于,不能将统计结论p简单地看成是陈述性命题。假设w遍历概率空间中的点,对于给定的w,p(w)的值只能取两种值,讨论p(w)和q(w)的复合命题是有意义的。但是根据上面的分析,按照数理逻辑的方法直接讨论统计结论p和q的复合命题显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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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 16:20:37
瀚海星云 发表于 2012-8-3 14:05
你一方面认为"用数理逻辑的结论与方法去对待统计结论根本上就是牛头对马嘴"。也就是说,如果统计结论 ...
不知道什么原因,回给你的帖要审核。里面有一点点小错误,看等下审核之后能不能改过来再说,欢迎理性讨论。
之前审核通过了,改了一下,可居然又要审核,我估计回帖里面有类似敏感词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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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 19:00:45
wenyu 发表于 2012-8-3 15:59
欢迎理性讨论。其实你理解错我的意思了,可能是我没有表述清楚。你可以找任何一本数理逻辑的书看看。原子 ...
驴头不对马嘴!
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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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 19:07:29
瀚海星云 发表于 2012-8-3 19:00
驴头不对马嘴!
飘过!
尽可以吐糟,不要这么急着飘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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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5 23:09:57
真理越辩越明,楼主永远孤独!
祝贺许年行教授进入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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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20: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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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1 21:36:57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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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4 23:36:48
ruchang 发表于 2012-5-19 11:22
对《“同涨同跌”分析中的理论基础及论断方式——与许年行教授等商榷》(以下简称《商榷》)一文的答复:
...
天哪,居然原作者来回复了!俺后知后觉。许老师们被逼到这地步了,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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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8 22:11:59
davil2000 发表于 2012-4-12 21:38
许年行教授、洪涛博士及吴世农教授等合著的《信息传递模式、投资者心理偏差与股价“同涨同跌”
现象》一文 ...
Davil,你的学术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还有你的勇气。希望你能坚持自己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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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 17:41:40
支持楼主,学术界的善意辩论之风理应予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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