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近期在谈到ZF稳物价、安民生的措施时提出,在经济转型、快速发展阶段,适度、温和的物价上涨不仅是难以避免的,也应是可以承受的。
这表明,在当前物价总水平趋于回落的过程中,为给未来的资源能源价格改革提供空间,中国ZF将容忍一定程度的通胀水平。
彭森在发表于《求是》杂志的文章中称,物价上涨与通货膨胀虽有联系,但绝不能简单地把物价上涨等同于通货膨胀。“只要物价涨幅控制在合理区间内,明显低于经济增速,明显低于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那么,这种可控的、温和的物价上涨就是社会可承受的,也是宏观政策可接受的。”
中国ZF网4月16日转发了这篇文章。
彭森表示,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将长期面临“两个不可避免”的趋势。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价格出现上涨的趋势不可避免。二是由于中国人多地少,人均资源占有率低,资源性产品价格、劳动力工资和环境保护成本等上涨的趋势不可避免。
他援引的一项统计显示,2005年至2010年,中国工业企业原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累计上升了42%,土地交易价格累计上升了79.2%,农村用工成本累计上升了1.36倍。“这些成本,迟早都要反映到最终价格上。”彭森称。
改革开放33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6%、价格总水平年均上涨5.4%,其中1978年至1999年价格总水平年均上涨7.1%。他以此说明:希望中国长期保持“高增长、低通胀”,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当前,我国煤炭、石油、天然气、水等重要的资源性产品价格还存在许多矛盾,环境损害的成本还没有完全计入相关商品价格,需要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完善要素、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彭森说。
他还强调,在推进价格改革的过程中,要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既不能因价格总水平上涨就停止改革,也不能因为价格总水平比较平稳就集中推出改革措施。按照有利于保障市场供应,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把握改革时机;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次序,安排好出台改革措施的节奏;还要按照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和市场需求的要求,把握好价格改革的力度。
此外,价格改革要与财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协调推进,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将改革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