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7日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根据试点方案,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为: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观点:
我们认为,增值税改革应加速扩围到全产业、全国范围。下面仅从本次增值税扩容试点对区域产业结构的影响、经济发展的影响等方面讨论,请熟悉本领域的网友加以指正。(最好能为本改革加速推广提供多视角佐证,感激不尽)
此次进行中的上海增值税改革、北京已批准的增值税改革都集中在生产性服务业,而且具有减税性质。此次上海纳入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纳入试点的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我总结了下,这里进行改革的基本上属于生产性服务业。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化的深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中增速最快的行业之一。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中心城市, 生产性服务业不仅在份额上早已超越制造业,也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城市化发展的最主要力量之一。同时生产性服务业又表现出在区域中心城市集聚的现象,因为其空间外溢具有强正外部性。
(生产性服务业以知识为主要产品,知识可分为编码知识①和意会知识,编码知识可以脱离人而存在、存储,便于传输和学习,意会知识则需依托个体的流动传播,由于空间有限性及人力资源的空间流动具有一定的成本,所以生产性服务业空间溢出效应分为:对空间敏感型和对空间不敏感型。)
部分地区的减税性试点是一种区域性的优惠政策,会产生洼地效应,造成各种要素从周边地区向试点区的聚集,这将会人为的急速扩大地区间生产性服务业差距,进而加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同时,这种政策造成的地区间产业、经济发展过度差异并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
(1.如果需要,可以用篇幅重点给生产性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做个综述,这个容易而且学界有共识。限于篇幅未能详细论述,如有需要可以给你提供参考。 2.税收竞争问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想论述则展开即可)
同时,在经济紧密联系的背景下,试点区域和非试点区域经济往来不可避免,非试点区域营业税的计算方法使得试点区域增值税不能正确计算产品和服务增加值。(即是抵扣链条中断和人为造成进项税额抵扣不完整等,这部分的论证可参考对增值税改革必然性的论证,我太不专业了,表述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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