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20089 发表于 2025-3-4 08:01 
民族语言的特殊性就是体现在民族语言的特色上,所以我才特别注明我举例的是【汉语言】;
民族语言的词汇 ...
第一,在汉语中,“值”本来就既是一个名词,又是一个动词。
如《天工开物》中的“黄金美者,其值与黑钱一万六千倍。”中的“值”就是一个名词,指的是价钱。
又如,完成于1815年的《说文解字注》解释说:“値) 持也。……引伸爲當也。凡彼此相遇、相當曰値。……價値亦是相當意。”这不仅说明了“值”是一个动词,而且也表达了“价值”也是一个动词,以及在语言结构上,“价”为偏,“值”为正,即“价值”可以简写为“值”,却不能简写为“价”。
对应于西方语言中既可以是表示价值存在的名词,又可以是表示价值关系的动词的“价值”,翻译成汉语的“值”相对来讲是最合适的。而按照现在的汉语习惯,翻译成“价”为偏、“值”为正的“价值”,在语言的运用中又当然是更方便的。
但是,我们决不能因为这种方便而忘记了表示价值存在的名词与表示价值关系的动词的内在逻辑,从而忘记了价值存在与价值关系的内在统一。
第二,语言是思维的形式,也是人与人交流的工具。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发展,语言也会随之变化和发展。因此,对语言变化的逻辑分析可以间接地揭示出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概念本身的内涵。
本文所要做的事情正是要从语言变化的逻辑分析中揭示出价值存在与价值关系的内在统一,从而进一步揭示出价值概念本身的内涵。
如果把现成的规定作为出发点,那又怎么能揭示出价值存在与价值关系的内在统一,怎么能进一步揭示出价值概念本身的内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