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劳动创造产品、财富或“使用价值”,而当产品、财富或“使用价值”以价值替代的时候,人们就可以说劳动创造价值,这无论在直观上,还是逻辑上,都成立,因为是说一种东西从无到有的产生。
 
 
        其次,另一种说法是劳动形成价值。但无论劳动创造价值,还是形成价值,两种说法都没问题,劳动是个行为,无论创造或形成,其行为总要产生一个行为结果,两种说法皆成立。
 
 
        不过,这些说法都不是问题的关键,或者说,无论是创造或形成,无论这个行为结果为何物,都不是问题的关键。
 
 
        问题的关键恰恰出在“价值是劳动”上。劳动是一种体力脑力的耗费,是人们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人类天生谁愿意去耗费,去消耗,这不符合自然规律。人需要的不是劳动,而相反是享受,享受才是价值。生活中,谁愿意去干那个既费力又伤脑的劳动呢?人们追求价值,可不会去追求吃力费劲的事情。因此,劳动这个耗费人的体力脑力的行为在人们心中根本就不可能是价值,而是代价,人们要力图避免的东西,尤避之而不及。若价值是劳动,那也只能是负数或负值。
 
 
        “价值是劳动”,无论从自然规律,还是从行为本身,都不可能是价值,而恰恰是累赘或负担。那么什么才是价值呢?劳动的结果和享受劳动的结果才是价值。劳动结果就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一说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如果价值是劳动,劳动的结果也是价值,岂不是等于说劳动是劳动结果了吗?这不仅导致分不清付出与收获的逻辑矛盾,而且还混淆行为与行为结果。
 
 
        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是劳动”,企图通过概念抽象,达到两者等同,这是十足的概念游戏,目的是要突出和彰显劳动力一个要素的作用。事实证明,这种手法既不高明,也徒劳无益。把抽象概念所对应的具体事物是否符合逻辑抛开不论,只顾在主观价值的意识层面做文章,无论该论怎么言之凿凿,说得天花乱坠,也只表明其嘴上功夫厉害而已,不仅于实际无补,反而弄巧成拙。
 
 
        价值不是劳动,价值只是劳动的结果或享受劳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