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企业在创新过程中面临的融资困难,分析了造成创新型企业融资需求与现有融资工具失配的主要原因。指出融资体制缺陷、政府主导投入资金模式以及配套环境不良是造成创新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企业创新,融资
一、企业创新所面临的融资困难
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我国开始将实施科教兴国作为极其重要的战略任务,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在增加投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尽管如此,制约高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的融资瓶颈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从北京市情况看,2002-2004的3年间,各商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规模呈现波动状况:贷款余额2002年最高达270余亿元,2003年下降为264亿元,2004年略有回升;贷款户数则由2002年的500余家上升为600余家(数据来源《突破融资瓶颈 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与金融创新》王小兰 赵弘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5月。)。由于贷款户数增加而贷款余额减少,表明全市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单笔贷款数额减少。另据《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状况和服务需求报告》提供的数据,有58%的企业存在资金不足困难,其资金缺口平均为1800万元。该报告测算,北京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缺口总量超过1000亿元。而2001年的数据显示,35.8%的被调查企业存在资金不足问题,单个企业资金缺口平均为1400万元,缺口总量为400多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相对于其他省市而言,北京市无论从中央创新基金还是北京市政府的支持强度上看都是最高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环境在全国也是最好的(据中关村管委会统计,截至2006年3月底,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79家,总融资额约528亿元人民币。园区上市公司数量居全国五十三家高新区之首。),因此其他省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困难将更为严重。同时企业自主创新是一个全方位的概念,并不仅限于经政府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相对于可以享受很多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在创新过程中获得外部融资将更加困难。
二、科技企业在融资方面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解决企业自主创新中的融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方面,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和推广的重要力量(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约65%的专利是中小企业发明的,75%以上的技术创新由中小企业完成,80%以上的新产品由中小企业开发。2005年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注册的21257家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科技企业,其中又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另一方面,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又存在先天不足。而中小科技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的困难就更大。
(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与现有融资工具失配
从现有融资工具来看,大体有以下六类:
一是商业银行贷款。其中又包括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专业担保机构担保贷款、企业互助联保贷款、保理、票据贴现、综合授信等;二是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包括主板上市、中小企业板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等;三是通过特定融资机构融资。包括信托融资(主要是委托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筹集资金)、风险投资公司等;四是拖欠货款,占用其他企业的资金;五是申请政府各种专项资金、各类基金;六是通过融资租赁公司,以租代买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从目前情况看,上述六类融资工具都难以满足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要:
第一,为规避风险,商业银行贷款通常要求抵押或担保,担保公司也会要求企业提供抵押品或再担保,而中小科技企业通常缺少高价值的可抵押品或质押品。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则存在难以准确估价、流动性差、难以变现等现实困难,也很难被银行接受。尽管商业银行也发放一些信用贷款,但中小科技企业在初创时期基本上是没有商誉的。票据市场尽管近年发展较快,但通常期限较短。同时由于近两年宏观调控力度加大,央行抽紧银根,包括票据在内的短期信贷缩减,中小企业运用票据融资的难度增加。
第二,资本市场目前主要还是一个为大企业服务的市场,中小企业很难通过上市发行筹资。深交所的中小企业板上市门槛与主板基本相同,同时受市场容量限制,该市场也很难容纳大量企业。据统计,目前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约有4000多家,但实际上市的尚不足百家。不久前设立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为退市上市公司服务的“垃圾箱”,即便有几家非上市科技公司进入系统,交易也十分清淡,难以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发行企业债券更是难乎其难。短期融资券市场尽管发展迅速,也仍然是一个主要为大企业融资服务的市场,中小科技企业往往很难符合发行的要求。
第三,现有信托产品一般具有期限短(多为1-3年)、信托规模大(最小规模为3000万元,一般都在2亿-5亿元之间)、信托产品高度集中于房地产、基础设施和金融领域(据统计,2006年二季度国内信托产品投向前三名的房地产、基础设施、金融分别为73.7、32.4和30.1亿元,房地产信托占到全国信托资金规模总量的1/3。)等特点,因此信托融资对于中小科技企业来说同样是可望而不可及。笔者统计,至2006年9月末已发行完毕的170余个信托计划中只有一个是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融资的,且时间也只有2年。此外,尽管近年来风险投资活动发展较为迅速,但是与我国科技企业发展的状况相比,风险投资数量还远远不够。即便在科技企业和风险投资机构相对集中的北京中关村,每年能够得到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的企业不过1%左右。
第四,尽管应付款占用是一些民营企业在起步时期的主要融资渠道,但对于中小科技企业来说,这条道同样走不通。受谈判地位的制约,中小科技型企业不仅不能占用其他企业的资金,反而被大企业占用资金(例如中关村企业普遍存在应收款回收期过长的问题)。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中小企业能够接到订单就不错了,根本没有与大公司对等谈判的地位。
第五,政府资金具有资助额度小、要求门槛高、申报手续繁杂的特点,不能成为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第六,融资租赁业务在国外已经蓬勃发展。据《世界租赁年报》提供的数据,美国租赁市场渗透率(租赁交易额与全社会设备投资额之比)高达31.7%。在德国、英[HJ4.8mm]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渗透率平均在15%-25%之间,即便在韩国、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渗透率也达到13%-20%。由于融资租赁具有促进投资、商品促销等功能,已经发展成为发达国家设备投资的第二大融资渠道。与之相比,我国租赁市场的渗透率不足1%。目前我国一共只有12家金融租赁公司,且经营活动仍然存在较大困难,如缺乏低成本的中长期资金来源、行业规模偏小、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等。因此,融资租赁也不能构成中小科技企业的重要资金渠道。
(二)风险投资机构偏好后期投入,企业起步时期的资金供给严重不足
在商业银行普遍回避风险的同时,专门从事高风险投资活动的机构也很少进入早期科技企业。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的研究报告,种子期项目融资仍然是最困难的。在2005年度风险投资中,有64.3%的投资项目属于扩张期和成长期,有55.58%的投资金额集中于扩张期和成长期,且种子期项目在近三年的调研结果中出现了逐年投资比例下降的态势。另据《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06》提供的数据,2003-2005年间,风险投资项目位于种子阶段的比重在4%-5%之间,位于起步阶段的比重在12%-20%之间,位于扩张阶段与成熟阶段的比重分别在40%和35%左右,投资于扩张期和成长期的比重合计达到73%-83%。
如前所述,成立于1999年的国家科技创新基金及各地政府的配套资金的一个支持重点是种子期和初创期项目。但是受财力所限,这种政府基金的规模很难迅速扩大。例如国家科技创新基金成立6年来,累计支持项目7962个,平均支持强度65万元人民币。2003年启动小额资助项目以来,累计资助807个项目,平均支持强度24万元。尽管成绩不小,但与创新需求相比,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都是十分有限的(据有关统计,2004年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数量达到14万多家,如果考虑到非科技型企业的创新以及尚未进入市场的种子项目,则数量将远大于以上数字。北京中关村一带聚集着大量IT类、机电类10人以下的小规模企业,这些小公司大都苦于缺乏资金而无法壮大发展。)。
三、现存体制和政策障碍分析
(一)融资体制缺陷是造成科技企业融资难的本质原因
第一,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不能满足创新主体的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一套以银行主导型的金融发展模式,导致权益资本市场极不发达。客观地说,这种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金融发展模式在传统工业体制下是有优势的,因为在标准化和大企业主导的环境下,银行在收集和处理企业信息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对于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高度分散化的技术创新活动而言,银行主导型的金融发展模式就不适应了。
与普通企业相比,处于初创时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开发项目通常具有开发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的特点。由于使用非成熟技术,从技术的研发到成果转化、再到工业化生产出产品销售到市场,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而这类企业更需要中长期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经营风险较大。由于是新开发的技术,无论是技术路线还是制造工艺都不够成熟,且未经生产过程和市场的充分检验,因而不确定性强,失败几率高。
科技企业的上述特点与商业银行的经营准则是不相吻合的。银行的资金来源于储户,银行在吸收存款时向储户提供了未来支付存款本利的保证。为了实现这种承诺,银行必须稳健经营,以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本原则,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盈利。因此,银行在从事贷款业务时,必然会本能地规避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就表现为银行对贷款项目的选择十分小心,没有充分把握不肯放贷,尽量做短期贷款而少做长期贷款,只做有担保或抵押的贷款而不做或少做信用贷款等。基于经营理念和经营原则上的差异,商业银行是不可能在科技企业发展的早期阶段(也是风险最大的阶段)为之提供大量资金的。同时以大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大银行也不可能像直接投资者那样关注和实时跟踪每一个投资项目,因而不可能比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更快、更准确地把握企业动态和风险状况,不可能比投资者更适应技术创新过程的多元化和多变化的特点。为规避风险,银行必然会远离创新型企业。
第二,资本市场存在严重缺陷。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直接融资更符合科技型企业的早期发展阶段特点。但是,由于长期忽视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时在资本市场发展的认识和战略上存在偏差,导致我国资本市场规模偏小(2005年我国股票流通市值12434亿元,占GDP比重仅为6.82%,占国际股市比重仅为1%;债券市场存量72172亿元,占比39.6%,其中企业债券占比仅2.5%。相比之下,2004年美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已远远超过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7.2万亿美元,占美国GDP的比重高达143%;债市市值达到36.9万亿美元,占到美国GDP的308%,同时交易的品种结构也十分丰富。),而且缺乏足够的深度,难以为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提供有效渠道。有调查显示,近1/3的风险投资机构认为缺少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影响风险投资的最重要因素(《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5》。)。从国际经验看,风险投资退出主要通过两个渠道:一是公开资本市场上市,二是在并购市场兼并收购。无论是哪一种渠道,都需要以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前提条件。在创业板尚未推出、并购市场规模小,交易渠道不畅的情况下,风险投资活动的退出往往成本高而收益低,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风险投资活动的发展。
(二)政府主导投入资金的模式难以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的过程中,政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设立创新基金、火炬中心,到组建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高科技企业贷款担保公司,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下了很大功夫。无可否认,在商业银行占据金融垄断地位和技术创新战略的实施初期,惟有政府的行政力量才能快速建立起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如果仅靠市场自然发展,可能这个过程还会漫长得多。但是政府主导投入资金的模式也存在以下弱点:
第一,支持的范围受到限制。政府系各类基金的支持对象通常被限定为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而“高新技术产业”的范围又被限定为信息业、电子通讯业、材料能源、生物等少数行业。这类行业尽管是技术创新最密集的领域,但仍然不能覆盖技术创新的全部。尤其是对于应用技术来说,其产业边界往往相当模糊。“高新技术企业”则需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认证,为取得这个资质,企业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第二,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所有制歧视。例如2003年7月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规定,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主管财政部门审核后可给予一定补偿。这个风险补偿办法就没有覆盖非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
第三,存在风险的行政性约束。由于来自公共资金,政府系金融支持机构大多被要求保值增值。对于管理人员来说,投资成功未必能带来很大利益,出现投资失败则可能带来很大损失。为规避风险,这类机构一是采用严格的审批程序,导致申报手续比较烦琐;二是尽量避免集中投入,对每个项目限定资金支持上限,造成投入资金难解企业资金饥渴的“撒胡椒面”效果。
第四,投入产出效率不高。目前在公共资金的使用方面,普遍存在重审批、轻验收;重事前评估、轻事中管理和事后评价的问题。由于公共资金使用审计制度、项目后评价制度、科研与技术评审制度的缺失或存在漏洞,导致科技界造假和权力寻租问题普遍,公共资金投入的低效率也就在所必然。
(三)有关配套环境不良
根据国外经验,在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中,商业银行是可以发挥重要作用的。尤其在创新型企业的扩张期和成熟期,银行有着很大的经营空间。银行的信贷支持至少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是直接支持企业创新和成果转化,为之提供贷款;二是间接支持企业创新,为产业资本兼并收购创新型企业或项目提供资金。但是受经营性质和模式的限制,商业银行还需要担保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征信体系和信用评价机构等为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因此,支持配套体系的发育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商业银行的支持力度。
1.影响风险投资发展的环境仍有欠缺
我国风险投资活动起源于90年代中后期。在经历了1995-2000年的高速发展之后,2001年、2002年开始放缓,而到了2003年、2004年则出现绝对值的下降。2005年起,中国风险投资业出现新一轮发展高潮。据业内统计,当年风险投资的境外资金募集金额达到40亿美元,基本上境内资本合计募集资金约500亿元人民币。进入2006年后风险投资的发展进一步加速,截至二季度末,投资额已达7.6亿美元。尽管如此,目前支持风险投资发展的制度环境仍然很不完备。
一是缺乏资金来源。最近几年,美国风险投资额每年都超过1000亿美元,与之相比我国风险投资的金额远远不够。目前募集金额只有四五百亿元人民币,且实际投资额只有20%左右。由于我国限制金融资本和国有产业资本进入风险投资行业,也不允许以私募方式设立风险投资基金(政府基金除外),风险投资缺乏有效的资金来源渠道。
二是缺乏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环境。尽管2005年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在很多方面放宽了对风险投资活动的管制,但制约风险投资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没有解决:①尚未建立起适应风险投资活动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由于现有风险投资机构基本上均以公司制形式设立,在税收上未能与其他类型公司相区分,双重纳税问题十分突出。②创新环境仍有欠缺。目前我国50余家高新技术园区中,没有一家具有与美国硅谷相近的创新活力。无论是创新文化、创新组织,还是创新型人才与信息传递,都远不能满足创新活动的要求。对于风险投资家来说,最痛苦的不是缺少资金,而是缺乏可以投资的项目。③缺乏高质量的辅助机构。根据美国经验,发展风险投资不仅需要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家以及创业企业,而且需要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息咨询机构等辅助机构。在我国,总体上看这类服务机构不仅数量不足,服务能力和公正性都不够。
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国本土风险投资机构正在陷入边缘化的窘境。由于外资风险投资机构具有资金实力强、退出渠道多的特点,外资机构发展比内资风险投资机构快得多,导致本土风险投资机构市场份额逐年降低。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对2005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HJ4.8mm]展现状的调研,外资风险投资资金所占比例有显著增加,而来源于国内企业资本比例却下降较快。表明在过去几年国内风险资本在逐渐退出,境外风险资本却看到新的机遇而加速进入。目前在可投资于中国大陆的全部风险资本额中,有40.57%的资金由外资背景机构所掌握,同时越来越多的国际风险投资公司专门设立中国的投资基金或者加大在中国的投资资金额。照此发展下去,今后本土机构与外资机构的差距还将进一步拉大。
2.担保机构体系发育不够
近年来,随着需求的增加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我国担保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局面(根据中国经济技术担保公司的统计,截至2004年8月1日,在册的担保机构已由1997年的20余家发展为3700余家。其中专门从事高新技术担保的有107家。),社会信用环境也有了较大改进,但与现实需要相比,担保业还存在较大差距。由于立法滞后,行业监管缺位,担保机构基本上处于无规则运行的状态。一些担保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业务操作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偏低。部分担保机构还出现了担保基金进入股市、担保基金被大股东借用的情况。在制度层面,缺乏资本金补充和担保风险分散的安排,导致多数担保机构经营举步维艰(据调查,我国大多数担保机构普遍存在资本实力不足、业务规模偏小、主营业务亏损、自身信用不足问题。目前国内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机构有1756家,占总数的47.24%;注册资本金在 1000万元至1亿元的有1776家,占总数的47.78%。也就是说,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下的占担保机构总量的95%。)。
上述问题导致担保体系功能不能有效发挥。目前累计担保责任金额仅为可运用担保资金总额的2.5倍左右,担保金额与数量均明显不足。有关方面估计,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年有效需求超过500亿元,但目前担保机构的担保额只有100多亿元。据统计,由担保提供的担保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尚不到1%。同时担保业务期限短,主要集中在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多数担保公司的担保期限在3个月至半年,最长也不过1年左右。此外,目前仅有20%左右的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大多数担保公司都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相应的抵押品或再担保以及互保,因此仍然不能解决中小创新企业的贷款困难。
3.相关行业知识产权及技术管理法规(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保护,以及技术合同、反不正当竞争等)不健全、内容陈旧滞后、可操作性差的问题也相当突出,致使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直接影响到创新项目的收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