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3-9 21:27:00的发言:
1,价格概念内涵和外延不清;
2,无法证实"价格第一规律"存在.如果指短期,大多数商品的表现,与此相反;如果指长期,也不能肯定.
一、在价值与价格间省掉了一个概念——分配价值,是不太好表述。如果改成“价格是单位要素分得财富的量”你可能就好懂了。比如工资10元/天表示工作一天分得财富有10元这么多。
二、请你别将没有证实当作无法证实,起码你的工资在不断上涨时事实吧?看来得将原文搬过来了:
一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要降低,但是与此同时,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都要因此而上涨,且降低总量与上涨总量相等。工资因此而上涨。这便是价格互动规律,亦称价格第一规律。该规律决定四种价格现象:
﹝一﹞凡长期发展较慢的部门﹝以生产和管理技术更新速度为依据﹞,其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涨。如农业、手工业、建筑业。这是由于发展快的部门不断将多创造的价值无偿送给它们的结果。尽管这些部门的生产率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提高的速度相对较小,其交“公”的价值小于“公家”分给它们的价值,所以其价格只能上涨。
﹝二﹞凡生产方式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其价格在落后的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高。如火箭、理发的价格在中国比在美国低。这是因为其它部门的生产率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较高,它们向这些部门无偿提供的价值更多。
﹝三﹞随经济发展人们的工资不断上涨。如我们的工资现在比过去高。尽管人们支出的活劳动还是以前那么多,但是现在的平均生产率较以前高,创造的价值较以前多,所以人们的工资要不断上涨。
﹝四﹞同样的劳务消耗所挣的报酬,在落后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地区和国家高。如美国的工资比中国高。这是因为发达地区和国家的平均生产率较高,创造的价值更多,从而更多的价值形成人们的工资。
价格第一规律是在商品和劳动对象不变时的,如果商品和劳动对象变了,有:随商品的品质不断提高,劳动对象的品质不断降低,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工资因此而上涨。这便是价格上涨规律,亦称价格第二规律。